血腥荣耀之所以是吸血鬼的克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可以跨越氏族,兼修数种秘法;另外一个原因,也是根本原因是血宴冥想术!
只修炼普罗泰戈拉呼吸法,血腥荣耀平平无奇,只是速度略有见长,但配合血宴冥想术,血腥荣耀就变得异常霸道。
夏洛特遇到敌人的次数不多,每次情况都相对特殊,他总以为是靠计谋获胜,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很强了。
夏洛特也不知道修炼了多久,忽然心脏砰砰狂跳起来,他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走火入魔”这回事儿,微微有些恐慌,又知道这种情绪不好,只会坏事儿,强行镇定。
“究竟是怎么了?”
“是血焰气的符文出了问题。”
“难道我最近修炼的不对劲?可我是按照《吸血密卷〢〨》修炼,不应该出问题啊?!”
夏洛特毕竟不是血族,血腥荣耀又是个冷门超凡道路,谢菲尔德大学精擅此法的学者都没有几个,自己一个人摸索着修炼,难免会遭遇各种情况。
此时此刻,他也只有强行镇定,一遍一遍运转血腥荣耀,想要镇压下来血焰气符文的异变。
只是这枚宛如小巧心脏的血腥符文,躁动的越来越是厉害,夏洛特一个疏神,这枚血腥符文就爆了开来,沿着血液流淌到了全身各处。
夏洛特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似乎要“畸变”,心头更慌,不知道该是继续强行镇压,还是想方设法把这股能量引导出去。
下一秒钟,他整个人都爆了……
一团血焰取代了夏洛特。
十几个呼吸之后,夏洛特才后知后觉,在房间内飘荡了一圈,讶异的感知身体的变化。
“我现在是一团血焰?”
“居然不是出了问题,是把血焰变形术给修炼成了!?”
他逆转普罗泰戈拉呼吸法,无数细碎的金色符文重新聚拢,化为一枚无数符文组成的小小金色心脏,果然又从一团血焰的状态,恢复成了血肉之躯。
夏洛特高举双手,观察自己的身体,还是跟原来一般无二,不由得啧啧称奇,感慨这个世界的魔法之奥妙。
夏洛特一直都想开启第五处血腥漩涡,退一步讲,也希望能尽快修成轻捷术的符文,但却没想到是血焰气领先突破,修成了血焰变形术这一门高端机巧。
夏洛特再次运转普罗泰戈拉呼吸法,血肉之躯又一次化为血焰,在爱丽舍田园大街58号里,飘来荡去,滋味十分奇妙。
他虽然以前也有异能,但还是第一次感觉,自己已经不是个普通人类了。
第63章 燃焰之手
夏洛特平生所学的“科学知识”,都不能支持这种身体上的变态,只能推诿给这个世界的“魔法”。
他尝试了七八次,从肉身化为血焰,从血焰恢复肉身,倒是让他把“熟练度”给刷上去了,已经能够在几秒钟内转换形态,血焰状态免疫大多数物理攻击,还可以飘来荡去,勉强算是飞行术了。
受限于夏洛特仍旧只是“四阶”,血焰飞行速度不快,只比正常人跑步快一丝丝,也拉不起来高度,飘到天花板就有些吃力了。
不过身体可以变幻形状,倒是可以穿过很多普通人过不去的地方,以后至少不用怕被关在大牢里了。
“没有想象中蜀山剑侠传里的邪派,化为一溜火光冲霄乱飞的潇洒不羁啊!”
夏洛特恢复了人类的模样,虽然吐槽,虽然嫌弃,但仍旧笑容满面,他实在没想到,居然是先修成了血焰变形术。
血焰变形术是血腥荣耀所不曾有的秘法。
普罗泰戈拉毕竟不是血族,他虽然利用战斗,在血族身上偷学了无数秘法,却仅限于各族入门层次,无法窥测高深秘术。
夏洛特取出来日记,翻到了《吸血密卷〢〨》第三页。
这本密卷的第一页是血焰气,第二页是血焰变形术,第三页上记载了亚度尼斯氏血族秘法——燃焰之手!
燃焰之手是把血焰气凝练,化为能大能小的手掌,最多可以修炼出一十八只,每一只燃焰之手都有汲取生命精气的异能。
一般情况下,亚度尼斯氏族人都不会直接使用燃焰之手攻击敌人。
他们会让燃焰之手持有武器,使用冷兵器也还罢了,配合枪械甚至能打出一支小型部队的杀伤力。
夏洛特翻阅燃焰之手秘法的时候,也注意到了,血族邪神卡恩司坦降临倒计时,已经延长到了:71天,又8小时,另二十分十七秒!”,这让他又多了少许欣慰。
煤油灯忽然熄灭,夏洛特打了个响指,指尖上燃烧起来一团血焰,他查看了一下油灯,发现是煤油没了,加了点煤油,把灯重新点燃起来。
此时窗外已经朦朦微亮,夏洛特没有继续修炼,把日记收了起来,去给自己的三只伶俐猫幼崽喂了一些羊奶,逗三只猫崽玩了一会,心情好了不少,取了几块面包,就着昨晚煮的咖啡,对付了一顿。
他走到窗边,望了一眼天空。
今天的天气应该不错,天空非常蔚蓝,推开窗是扑面而来的清新空气,温度也非常舒爽怡人。
夏洛特暗暗忖道:“今天就不上班了,我也该准备一辆马车了。”
身为卢卡瓦罗区巡城军总领,唯一的上司又只是名义上,完全不会插手具体事务,夏洛特想不上班,连请假都不需要,因为卢卡瓦罗区巡城军批复假条的“无上权力”,就在他自己手里。
夏洛特又煮了一壶咖啡,把最近的报纸看了一会儿,原来的夏洛特·梅克伦就有订阅报纸的习惯,黄海生穿越而来,也没有取消原主订阅的三份报纸,只是送报的地点,从储蓄会公寓改为了爱丽舍田园大街58号。
看了一会儿报纸,爱丽舍田园大街开始热闹了起来,夏洛特估摸车马行也开始上班了,这才拎着手杖从容出门而去。
他现在出门,身上会带着这么几样东西,魔法炼金手杖,储蓄联合会的存单,钱包,日记本,钥匙,一把炼金手枪,一把马格南手梭,血蔷薇藏于左手,吸血手斧别在后腰。
今天又多添了一件武器,那把刺客匕首被他藏入了吸血手斧。
魔法炼金手杖是拎在手里,作为兼具男士礼具佩饰,倒也不引人注目,钱包钥匙存单也就罢了,血蔷薇更是不占份量,但日记本,两把手枪和吸血手斧,这些零碎着实有点臃肿。
夏洛特也犹豫过,要不要买一件空间装备,但这玩意的价格,比反空间超凡物品贵多了,轻易就可以突破上千埃居,以夏洛特现在的身家,买了还不如不买,他总共财产也不过就一千多埃居。
夏洛特还特意去了一趟光辉之门,很巧的是,出来的方向,刚好冲着爱丽舍田园大街上最大的一家车马行,他就没多犹豫,直接杀了过去。
这家车马行规模极大,常年都有数十匹精心训练过的挽马等待出售,不但有全新的马车,也有二手马车,更负责提供经验老到的马车夫。
夏洛特踏入了这家车马行,立刻就有人迎接了出来,一名车马行资深经纪笑吟吟的问道:“这位先生您是打算租马车呢?还是打算购买一辆?”
夏洛特答道:“我要购买一辆马车,不用给我推荐新货,帮我推荐二手即可。”
二手的马车比一手全新要便宜,大多数都在七折上下,而且很多二手马车都装饰过,不像全新马车还得自己购买一些垫子、马车灯、缰绳,挂饰之类的小东西。
车马行经纪笑道:“巧了,最近刚好有位贵族先生想要换一辆全新的款式,出手了他的原本马车。”
“这辆二手马车,全新时候也是在我们车马行购入,原主人使用了才半年,几乎跟全新的一般无二。”
夏洛特点了点头,在这位车马行经纪的领路下,很快就看到了那辆“几乎全新”的二手马车。
它是一辆法尔斯帝国标准的尊贵型四轮马车。
法尔斯和旧大陆的几个大帝国,马车都是按照:单人,双人,实用型,舒适型,优雅型,豪华型,奢华型,尊贵型等八个标准款来打造。
在地球上,大概就是:电单,老头乐,A0,A,B,C,D,E;又或者山地,越野摩托,小型,紧凑型,中型,中大型,大型,全尺寸!
除了单人和双人马车是两轮,其余款式都是四轮。
尊贵型的马车一般都采用一点五皮米直径的大车轮,前方有带遮阳檐的马车夫驾位,后方有行李架,车厢内一般是2x6,或者2x8皮米,空间非常阔敞。
夏洛特检查了一下,甚至还使用了洞察,没发现这辆二手马车有什么毛病,随口问道:“这辆马车要价多少?”
车马行经纪笑道:“它全新的时候,售价五埃居另三佛尔,现在出售,只要四埃居!”
夏洛特果断的说道:“麻烦帮我换一辆。”
第64章 南茜夫人
一埃居的购买力,相当于地球上一万八九千人民币,四埃居在地球上,可以购买一辆比亚迪秦PLUS荣耀了。
区区一辆马车,有什么技术含量?
只有车厢不带马,连个车机系统都没有。
也配跟比亚迪秦PLUS荣耀卖一个价?
最重要的是,夏洛特虽然没有拥有过马车,但却经常乘坐公共马车,也经常蹭布列塔尼家的私人马车,当然知道这东西没这么贵!
车马行经纪含笑说道:“这么好的马车可遇而不可求,先生真不要再考虑一下?”
夏洛特立刻提高声音,大声说道:“麻烦帮我换一个经纪!”
这个声音立刻就引起了好多人瞩目,接待他的车马行经纪脸色顿时涨红了,压低了声音说道:“抱歉,先生!请允许我道歉,这辆马车三埃居另八佛尔就可以交易。”
夏洛特冷冷说道:“我不想重复一遍!”
车马行经纪声音又低了一下,说道:“其实只要三个埃居!”
夏洛特摇了摇头,说道:“最后一次报价的机会了。”
地球上曾有很长一段时间,买车的人都有受虐狂,可以忍受店家的冷淡,蔑视,加价,等待数月,也非要买某个牌子的车。
夏洛特异常不能够理解,在他看来,都是工业化的产物,并没有哪一款车拥有划时代的技术,换一款车就是了,何必那么把自己当条狗?
这个时代的马车没什么科技含量,一个木匠可以包办从伐木到制造马车的全部流程,城市周围就是森林,木材几乎相当于免费,人工更是不值钱,一辆马车最值钱的反而是装饰。
即便是斯特拉斯堡,也根本没有多少人买得起马车,加之木头打造的马车极度耐用,往往能用上几十年,甚至传个三五代,一辆全新的马车打造出来,往往要几个月才能找到买家。
二手马车的市场更小,很多人都宁可花高价买全新马车,也绝不碰二手马车,毕竟是要用几十年的东西,没人愿意将就,如夏洛特这样的实用主义者极少,身为掏钱的金主爸爸,他可不想被人当成韭菜馅儿的傻瓜。
车马行经纪一咬牙,低声说道:“两埃居另八佛尔,还送马灯,坐垫,缰绳!”
夏洛特点了点头,问道:“顺带帮我推荐一匹挽马!”
这一次交易就变得顺利的太多。
夏洛特没有挑选,通体纯金色柔亮长毛,漂亮的好像天界神骏的阿尔金托马,也没有挑选号称白色大理石马,全身纯白的布洛奈马,也没有挑选最为高大的夏尔马,而是选了一匹两岁的布拉班特马!
在这个世界,因为马匹太贵,养马成本太高,又有超凡力量的缘故,出现了代表高级战力的骑士,却没能出现大规模的骑兵,几乎九成马匹都被培养成了重型挽马。
英格利玛帝国有句谚语:拉车的马比骑乘的多。
布拉班特马在挽马中算是中等体型,力量也一般,但仍旧有超过两皮米的身高,远超地球上的大多数普马。
它们吃苦耐劳,不挑食料,偶尔饿上几顿也没问题,虽然力量较差,但耐力高,速度较快,唯一的缺陷就是,大多数布拉班特马毛色驳杂,红棕色、棕色、栗色、灰色、黑色交杂,是典型的花色马,卖相不好看,所以价格在挽马中偏低。
这匹两岁的布拉班特挽马,花掉了夏洛特两个埃居,车马行还赠送了一年的草料。
一般来说,旧大陆的马可以活三十到五十年,只要喂养的好,比马车的“耐久度”要高,甚至可以为三代以上的主人提供服务。
夏洛特选购马车和挽马,早就被人关注到了。
一个三十多岁,身材强壮,面容刚毅若男子,穿着稍旧却浆洗得干干净净的中年女性拦住了他的去路,说道:“先生!您需要一位马车夫吗?”
“我赶马的技术很好,薪水也低,还可以帮您干一点杂活,清扫卫生。”
“我需要这份工作,能请您雇佣我吗?”
夏洛特微微犹豫,这位中年女性低声说道:“你旁边这位先生,可以替我做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