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欢道:“美丽的女子就算是隔着一千里,看过去也是自带风韵,是美丽的,丑陋的女子就算站在眼前,她还是丑的。”
云瑾道:“利州能出皇后那样的美人,说这里多美人的话,应该不假。”
此时,李思坐着一架竹子绑扎的滑杆从后面赶过来,云瑾见抬滑杆的是程式兄弟,就对李思皱眉道:“这样不好。”
李思摆摆手道:“我这样做自然有我的用意,不涉及侮辱人。”
刚刚放下滑杆的程龙也摆手道:“这是我们兄弟自愿从别人手里抢过来的活计。”
李思笑道:“远远的就看到你们谈笑风生的,在说啥?”
温欢道:“在说利州女子美如画的事情。”
李思没好气的道:“又在拿我母后作伐是不是?”
说着话从云瑾手里拿过那双破鞋子,举起来看了一眼道:“漏了,换新的。”
云瑾看着李思拿来的新鞋子,准备咬着牙套上去,这种千层底的鞋子底子很硬,穿这种鞋子走路就跟上刑一般。
穿上之后双脚却觉得暄软。
李思道:“我用木锤子砸过,穿上不磨脚,就是不经穿。”
温欢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子,自觉不会有人帮自己用木槌往软里砸,也就收了起来。
几人也就休憩了片刻,见自家的纨绔营已经慢慢的追上来,他们就继续背上背囊准备继续赶路了。
如今的纨绔营里的子弟,到底年轻,身体底子也不是一般百姓家的子弟能比的,像他们这一代纨绔,基本上都是吃肉,喝奶长大的,经过千里跋涉之后,已经开始渐渐的习惯背负重物走山路了,也渐渐有了一些军人的气质。
背上背囊的那一刻,温欢叹口气道:“我觉得我快要变成骡子了。”
李承修轻快的走在前边道:“我们一般都说自己是马,或者驴子,就不说自己是骡子的话。”
云瑾在一边道:“说的没错,男人一定要有男人的标志才算是男人,如果没有,才是骡子。”
话音刚落,一道鞭影就出现在云瑾的视野里,他连忙低头,鞭子带着呼啸声从他头顶掠过,马上,云瑾就愤怒的朝鞭子的方向看过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边来了一支马队,马上坐着一群披着黑面红底披风的人,这些人脸上都戴着草帽,腰间有横刀。
走在中间的一个骑士正恶狠狠的瞪着云瑾。
温欢伸长脖子看了一会道:“百骑司的人,还是武宦官,怪不得听你说骡子他们不开心。”
狄光嗣呵呵笑道:“说骡子呢,就来了一群骡子。”
李承修咳嗽一声道:“兄弟们,给骡子们让开路。”
马上的百骑司低声喝道:“找死!”
说着话就掀开斗篷,跳下了战马,手按横刀挤开一众纨绔来到云瑾面前道:“你是谁家子弟?父兄是谁,报上名来。”
云瑾想了一下道:“你要是有紧急公务,就请直接走,不要在这里磋磨时间了,军中汉子本就口无遮拦,就此作罢如何?”
百骑司汉子正要发怒,就听马队中一个阴柔的声音传来:“赵令,莫要与他们一般见识,我们走。”
赵令认真的看了云瑾一眼道:“别让我再遇见你。”
说罢就重新挤出人群,骑上马,继续向前。
等那群百骑司的人走远了,纨绔营的人继续前进的时候,趁着拐过一个山坳,温欢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牛皮革囊道:“从那个家伙身上偷来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着啥样的机密。”
云瑾看一眼牛皮革囊上的火漆封口,皱眉道:“这是兵部的机密文书,快快还给他们算了。”
温欢摇头道:“我觉得这不像是给我们的密文,否则,他不敢在我们的大军中如此目中无人。里面的消息八成对师父不利。”
狄光嗣道:“刚才我看了,这群人似乎对我们有敌意,我们没有激怒他,他们就对我们有敌意。”
云瑾本就是一个极为干脆地人,取过牛皮革囊就用刀子给挑开了,里面果然装着厚厚的一叠文书,在温欢他们的阻挡下,云瑾匆匆的看完了密函对李承修道:“蜀中要多一个黜陟大使了。”
李承修道:“这个大使是谁?与师父这个剑南道大总管那个大?”
云瑾皱眉道:“应该是阿耶管军,黜置大使管民,军民分开。”
温欢道:“这个黜治大使是谁?”
云瑾摇头道:“朝廷那边争吵的厉害,好像一时定不下来,不过,兵部尚书姜恪在文书中对身在蜀中的太中大夫杨武说,要他做好准备,防备我阿耶过度参与政事。”
李承修看着云瑾手中厚厚一叠文书道:“还有谁?”
云瑾道:“把这些交给我阿耶去判断吧。”
第七章 鸡与黄鼠狼
既然是对自己不好的文件,云瑾记住内容之后,就连革囊一起放到伙头军的炉灶里一给烧了。
信使遗失机密文书是死罪。
反正被砍头的信使又不是他。
偷窥公文者斩首,这也是一条大罪过,只不过,云瑾不在乎罢了。
云瑾他们看到那一队骑士急匆匆的往回跑,还不停的询问军卒是否捡到了一个革囊。
军卒们自然说没有。
当然,如今军中风气不太好,就算捡到了也说没捡到。
不过呢,这也跟他们问话的时候缺少礼貌有关。
温欢偷东西的本事很高明,甚至比长安城里手艺最高明的扒手还要强一些,因为他的师父就是一个著名的老扒手,是在万年县牢头雁九的督促下教温欢的,堪称是倾囊教授的。
教完之后,正好是秋天,雁九就把那个犯了命案的老扒手送去砍头了,温欢还特意为自己的师傅准备了丰盛的砍头饭,算是全了师生之谊。
雁九是一个做事很稳妥的人,他觉得温欢这样的士家子学得一手扒窃本事不太光彩。
所以当那群百骑司骑士再一次来询问云瑾他们的时候,几个人都显得很是茫然。
百骑司的人也觉得在人堆里丢东西的可能性不大,再加上这里是纨绔营,人的素质比其余地方的人高一些,应该没有遭盗窃的可能,只是觉得都是自己不小心给遗失了。
这就是温欢这个世家子为何要学扒窃的原因,想想就明白,一大群勋贵们饮宴的时候,某人突然丢了点什么珍贵的东西,谁会去怀疑温欢这个宴惊四座的贵公子呢?
随着天色越来越暗,那个丢失了密函的百骑司脸色越来越苍白。
最后不知怎么的,拔出刀子就割了自己的脖子,尸体从马上栽下来,弄得满地血。
其余百骑司骑士的脸色也很难看,将那个自杀的伙伴尸体用披风裹了包好,绑在马背上,就急匆匆的离开了。
温欢瞅着他们远去的背影道:“第一次知道披风还有这个用处,一面黑一面暗红,看样子就是为了沾上血不显是吧?”
李承修挖一勺子鼻涕一样的浓粥塞嘴里道:“以前都是用马皮,不过只有将军才有这样的待遇,趁着新鲜将死马的皮剥下来,撒上厚厚一层石灰,再裹住尸体,用绳子扎紧,一晚上的功夫马皮脱水就能牢牢地包住尸体,这就是马革裹尸的由来。
不过呢,这一套平常在北方或者沙漠里用,西南这边不成,尸体放一天就臭了,如果死人身份高贵的话,一般会给尸体上裹厚厚一层蜂蜡,或者用盐腌了,这样就不容易腐败了。”
跟云瑾坐一起的李思抱着饭碗道:“有一些毒药也能让血液凝固,尸体不腐烂,不过,毒药最好是在人活着的时候灌下去,如此才能弥漫全身,死后就没啥用处了。”
狄光嗣道:“人活着的时候为啥要喝毒药,就为了死后尸体不腐烂?”
李思一边吃一边道:“道门跟佛门都有这样的法门,主要是为了坐化之后好看。”
云瑾道:“丢失了密件,不一定会死,为啥那个人自杀的那么干脆?”
温欢道:“可能是他的上司比较难缠。”
几个人正在说话的功夫,那一队百骑司又转回来了,而且还多了几个人,其中一人对马上的骑士道:“思量之下,他们几人最为可疑。”
马上的骑士瞅了云瑾他们一眼道:“拿下!”
云瑾放下饭碗瞅着为首的骑士道:“你是谁?”
说话的骑士从怀里掏出一面腰牌大喝道:“百骑司办案,闲杂人等闪开。”
云瑾听他这样说,就重新端起饭碗,继续吃自己的浓粥。
百骑司众人见在场的人对他们的话没有任何反应,就再一次高声道:“百骑司办案,闲杂人等闪开。”
程龙想了一下,就对百骑司的人道:“这里没有你们要拿的人。”
马上骑士抽出明晃晃的横刀指着程龙道:“那就是你了。”
程龙吃惊的张大嘴巴道:“怎么又成我了?”
温欢道:“没看见人家在找替死鬼呢吗?”
程龙挪动一下硕大的屁股,往里面坐了过去,他也不想惹上这群讨厌鬼。
百骑司首领大怒,挥挥手,十几个百骑司的人纷纷拔刀……
李承修将最后一具尸体丢进悬崖下滔滔的河水中,就对围绕在身边的百十个纨绔营的子弟道:“把这件事忘了吧。”
一个纨绔低声道:“我们不是没担当的人。”
其余人等闻言,纷纷应和。
李承修笑道:“我们是一个旅的过命好兄弟,这一点都清楚,不过呢,人不是我们杀的,我们干嘛要认?”
“我们杀了百骑司的人。”一个纨绔担忧的道。
李承修道:“这里是军中,你们以后要习惯,但凡有人向我们拔刀,我们就要杀了他们,这个时候不分什么自己人跟敌人,只要向我们拔刀的人都是敌人。
再告诉大家一件事,大家在长安的时候,人命金贵,杀不得,在战地,在军中人命不值钱,只要有人威胁到我们的命,那就杀了他。”
或许是李承修的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众人也就渐渐的安静下来,只不过,今晚能入眠的人不多。
天亮的时候,众人被悬崖上早起的猴子唤醒,接着悬崖上的涓涓细流洗漱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朝地面上看过去。
昨夜时分,这里曾经流淌过好多的血。
不过,经过一夜的水流冲刷,地面上已经干干净净的,不像是曾经堆叠着十几具尸体的样子。
温欢猴子一般的爬上两丈多高的山壁,扒开山壁涓流的堵塞物,于是,山壁上的涓流就重新回到了原来的模样,顺着岩壁向外流淌了七八丈之后,就化作水雾跌入万丈悬崖。
重新开始行军的时候,一个旅一百人明显变得亲密起来了,人与人之间的话多了不说,有些人还拿出自己珍藏的干肉,干果,愿意与同伴共享了。
只是在路过李承修抛尸地的时候,还是没有忍住朝那里看。
同时,对李承修的畏惧也多了一分,毕竟,这是一个杀人,杀马非常干脆利落的人。
所以,他来当一百人的旅长,大家都没有什么话说。
纨绔营在军伍中的位置比较靠前,但是比前锋营落后一点。云初的中军就在纨绔营的后面,对于他们昨晚干的事情,云初知晓的清清楚楚。
也就是在云初的帮助下,这群人才有一个相对宽裕的地方干不法事,而不为前后的人知晓。
云初瞅着张东海道:“你的权力也不怎么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