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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_分节阅读_第851节
小说作者:孑与2   小说类别:历史军事   内容大小:3.64 MB   上传时间:2025-03-06 19:34:01
  大帐里就剩下云初一个人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叹息一声,给孩子太多的自主权的后果已经出来了,那就是不听话。
  自从皮逻阁回去之后,盛逻皮的联合大军就开始后退了,云初一直不向戎州挺进,他们又不敢离开林莽向都江堰进攻,加上,粮草对于西南蛮族来说一直都是一个大问题,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力跟云初的大军对峙太长时间。
  仅仅依靠林莽里的一些野兽,根本就无法支持一支大军野战。
  既然他们后退了,云初自然就要向戎州挺进,然后渡过泸水,挺进昭通,会川府一带。
  靠近大唐的南诏人以乌蛮为多,他们虽然已经被白蛮盛逻皮击败,表示了臣服,但是,那只是靠近白蛮部落附近的乌蛮人投降了,边远处的乌蛮人甚至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这就是云初想要的结果。
  团结乌蛮部,打击白蛮部。
  云初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一次才带了五万兵马,就算人人会飞,也没办法照顾到西南如此大的地方。
  有了乌蛮人的帮助就很好办了,只有他们才能在林莽中准确的找到他们的死对头白蛮人的居住地。
  李思端着一壶茶从外边走进来,俏脸上似乎有泪痕。
  “阿耶,美玉儿他们不带我去。”
  云初喝一口茶水道:“本身就不允许你去。”
  李思跪坐在云初脚下道:“我没有找到他们。”
  云初道:“我这个时候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
  李思哭泣道:“很危险。”
  云初点点头道:“那你就为他们祈福好了,另外,不要朝那些佛头膜拜,我担心佛不但不会保佑他们,可能还会降罪给他们。”
  李思伤心的点点头就回到了自己的帐篷里,掀开垂下来的床单,瞅瞅床下堆积的十八个罗汉头颅,开始发愁,怎么才能把这些佛头融化掉,再把金块带回长安。
  美玉儿说了,这是他们七百纨绔的私藏,不能上缴。
  刚才试探了一下阿耶,发现阿耶知道佛头的事情,李思也就开始着手把佛头变成金块的事情了。
  美玉儿他们这一次回来之后,身上的血腥气很重,问他劫掠那些黄金难不难,美玉儿说不难。
  李思觉得这是美玉儿在撒谎,拿到了那么多的金子,却没有什么高兴的意思,这背后一定有很多不能为人所知的事情。
  李思脱掉鞋子躺在床上,床底下咣啷一声响,有一颗金灿灿的佛头从床底下滚出来,这颗佛头李思认识,是看门罗汉的头颅,看门罗汉寓意保卫平安,他手持武器,站在门边守护,驱除邪恶,他可以驱除灾祸。
  李思跟看门罗汉对视了一阵,发现看门罗汉不想看她,还特意转过头,宁可双眼看着大地,都不愿意继续看着她。
  于是,李思就低声道:“本宫是大唐的安定公主,如果你这一次能保佑美玉儿平安回来,本宫就专门为你塑造一座金身,带给你无数的信者。”
  说罢,就伸出手将看门罗汉的头颅转过来看着自己,再次低声道:“你要是不吭声,本宫就当你是答应了。”
  随即,就伸出一条腿,把看门罗汉的头踢回床下。
  此时的云瑾在额头上缠着一层青色的棉布,耳朵上还挂着一串银质铃铛,稍微动弹一下,这一串铃铛就会发出细微的声响,就像少女的笑声一般。
  他的腰上挎着一柄腰刀,这种腰刀与大唐横刀不同,看似做工简陋,实则乃是军中的大匠专门为他们铸造的。
  脚蹬双耳麻鞋,穿着瘦小的紧身彩线刺绣的短衣,下身穿着一条肥大的灯笼裤,行动间隐隐生风,一看,就是一个矫健的蜀中少年。
  不仅仅他是这般打扮,就连李承修,温欢,狄光嗣,程家兄弟也是同样的打扮。
  他们欢快的跟着一支商队忙前忙后的,一刻不停。
  云氏的二级掌柜刘春风就坐在一辆马车上,笑呵呵的看着眼前的这十个少年。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世子是一个非常难伺候的人,没想到,见到了世子之后,他还以为见到的是一个快活的白蛮子。
  身为云氏的二级掌柜,他一日都未曾轻松过,好在这些年在西南勤勤恳恳的做生意,好歹混到了二级掌柜的高位上。
  别看世子如今欢快的就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郎,但是,刘春风清楚的知道,云氏除过没傻子之外,啥样的人都有。
  比如身边这个懒得动弹的温欢世子。
  “贝尼木?”狄光嗣冲着车上的温欢喊。
  温欢烦躁的转过头,不过,还是回答一声:“车老。”
  刘春风笑道:“光嗣世子说一起走的时候,贝尼木的木字要闭口发音,欢世子回答说睡觉的时候,那个车老的老字要在嘴里咕噜一下才对。
  两位说的很好,多说几次,就跟白蛮没啥差别,反正他们的话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以几位世子的聪慧,很不快就学会了。”
  程龙怒道:“哪里简单了,我现在就学会了几句。”
  刘春风大笑道:“你们六个是黑蛮,是僮仆,要是当着别的白蛮的面说那么多的话,会被割掉舌头的。”
  云瑾穿过长长的车队,来到刘春风的马车边道:“我们走僰道。”
  刘春风道:“世子,要走僰道的话,就不能不买一些僰僮。”
  云瑾皱眉道:“为啥?”
  刘春风道:“僰僮才是走僰道的最好货物。”


第二十七章 祸害林莽
  僰人是一群死后喜欢把自己尸体装在棺木里,再放到悬崖上的一群人。
  很多时候,为了往笔直的悬崖上安置一个死人,又会制造出好几个死人出来。
  云瑾就看到大家用绳子刚刚把一具棺木放进悬崖上的洞里,就有一个僰人不小心踩空,从悬崖上掉下来了,就落在悬崖脚下,摔得很扁。
  原本死了人的这家就是卖掉了一个儿子,才有钱雇人把死人搁在悬崖上,现在半途又死了一个,于是,刚刚摔死的那个家伙的家人,就从死人的这户人家挑了一个高大健壮的带到他们家。
  摔扁的那个人还躺在悬崖底下,大家好像都不怎么着急收拾尸体,反而都焦急地瞅着陶锅里煮着的散发着奇怪味道的肉。
  云瑾想起阿耶说过,美味的食物有时候根本就不需要繁复的厨工操作,所以就朝那一锅肉走了过去。
  没成想,还没有靠近,就有人拦住了他,看样子没打算请他吃。
  云瑾只好退回商队这边,啃着干粮,准备把这有意思的一幕看完全了。
  温欢往啃一口咸菜,再啃一口干粮,最后灌一口水,这就是他吃干粮的固定节奏,吃干粮的时候温欢基本上是没有脑子的,因为他觉得他觉得干粮这东西就不是人吃的,一旦他吃了,那就表示这一刻他不是人。
  他有一个很厉害的本事,那就是在吃干粮的时候隔绝自己对外界的所有感触,所以,这个时候的温欢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傻子。
  只有等干粮吃完了,他的脑子才会回归。
  云瑾见温欢吃完干粮之后,干呕了两下,就知道他的聪慧回来了,就对他道:“看来死一个人,吃一头猪,是他们僰人的习俗。”
  温欢用手捋捋脖子,将残留在喉咙里的不适统统送到胃里,才虚弱的道:“我宁愿生啃活猪,都不愿意吃他们煮的猪肉。”
  云瑾不解的道:“至少是熟的。”
  温欢道:“我们吃猪肉的时候,唯恐猪肉里的血没有放干净,他们吃猪肉的时候,唯恐猪血被浪费掉,那一锅猪肉是用猪血煮的。”
  云瑾觉得这是温欢的一家之言,直到那群人为了那个刚刚摔死的人再拖来一口猪的时候,云瑾这才开始相信温欢说的话。
  猪是被棒子跟石头砸死的,褪猪毛的方式是把猪的尸体放火上烧,等猪被烧的黑乎乎的时候,再拖出来拿石头蹭焦皮,接下来……
  云瑾没了吃饭的兴致。
  杨春风过去了,也不知道跟那些僰人说了些啥,回来之后就拿出来一口锅,两柄小刀,几卷布,就带回来了六个强壮的僰僮。
  僰僮们很是勤快,也很有眼色,见云瑾他们在步行,就蹲下来示意云瑾可以骑在他的背上。
  云瑾不喜欢跟男人这么亲近,程蛟不在乎,将自己将近两百斤的身子伏在僰僮的背上,那个瘦弱的僰僮就背着胖大的程蛟走了,看样子很轻松,程蛟担心这个家伙吃不饱没力气,就时不时的往僰僮嘴里塞一块干粮,结果,那个僰僮行走的更快了。
  被云瑾拒绝的僰僮哀怨的看着他,直到云瑾把吃剩下的干粮给了这个僰僮,他才高兴起来。
  杨春风让僰僮走在最前面,才对云瑾道:“他们早就习惯了给人当奴隶,并且以当奴隶为荣,如果一个女人的儿子能卖一个高价,她其余的孩子也能卖一个高价,结果就会有很多僰人男子要她。”
  云瑾安步当车,行走的稳稳当当的,还是被杨春风的话惊了一个趔趄。
  “这是林莽里的规矩,你也不要看不起人家,人家就是靠着这手本事,在这片林莽里活得平安喜乐,哪怕是最凶残的部族,找到僰人之后,也会好好的对待他们,哪怕自己饿肚子,也会争取将僰人喂饱……”
  云瑾道:“长安农户家里的牛,也是这个待遇。”
  杨春风呵呵笑道:“所以说,弱到极致,反倒成了这林莽中的主流,你看着,不出百年,僰人一定是西南林莽中,人数最多的部族。”
  云瑾忽然想起来养育了自己阿耶的那个白羊部,塞人在西域执行的也是这种策略,他们永远在寻找强者,依附强者的道路上,西域有那么多的部族朝生暮死的,唯有孱弱的塞人却一直存在。
  这一刻,云瑾开始理解自己的阿耶,为何啥都不要的从塞人部落离开了。
  以前,他们曾经就阿耶从西域离开投奔大唐的事情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讨论,他们一致认为,如果阿耶一直留在塞人部落,估计很快就能成为塞人的王,以阿耶的才智,一定能带着塞人创建出一个强大的部落,即便是成为西域之王也不是不可能。
  现在看来,阿耶不走不成……以阿耶的性子估计是一辈子都没办法适应塞人的习惯,塞人习惯性跪拜强者,而阿耶总想着如何弄死强者。
  羊群里长大的狼,终究是狼,狼没有办法带着一群羊去打天下,最大的可能是狼会愤怒的将周围的羊全部咬死。
  所以,看在塞来玛祖母的份上,阿耶只能离开。
  慕强,是塞人的天性,是他们的本能,即便是被阿耶亲手养大的娜哈姑姑也难以逃脱天性,本能的约束,所以,娜哈姑姑接受了成为李弘外室的事实。
  娜哈姑姑是一个坚强的女人,可惜,李弘太强大了。
  云瑾抬头看着僰道上高大的树木在想,如果自己在外边找一个女人,再把李思当外室……
  云瑾晃晃脑袋,把这个恐怖的念头丢到脑后,这个假设根本就不成立,别说事实了,就算是有一点苗头,李思也会用毒药以那个女子为圆心,画出一个大大的圆圈,然后再把圆圈里的人都杀干净,可能连圆圈里的虫子都难逃一死。
  这事,李思一定能干的出来!
  云锦?
  阿耶会直接把那个男子剁成肉酱!
  这世上怎么可能会有甘愿为奴隶的人呢?
  人,难道不该自己成为自己身体的主人吗?
  云瑾瞅着前方背着程蛟行走的僰人陷入了沉思。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杨春风带着云瑾他们来到了一个山坳里,这里有一个不算小的寨子,杨春风热情的跟寨主打交道,还奉上了一卷林莽中难得一见的棉布当礼物。
  于是,他们这一支商队就走进了这个被木栅栏围起来的寨子。
  杨春风带着伙计们在寨子的谷场上开始愉快的交易了,没事干的云瑾,温欢,狄光嗣,李承修就在这个不算小的寨子里的闲逛。
  “女人除过脸黑了一点,仔细看的话还是挺清秀的。”
  听了温欢的话,李承修笑道:“在这个林子里再待半年,就连那些身体肥硕,奶子有一尺多长的乌蛮女人,你也能从她们身上隐约看到长安贵妇的影子。”
  温欢在脑子里幻想了一下李承修说的恐怖场景,坚决的摇头道:“不会的。”
  寨子里的建筑当然是以竹楼为主的,一般情况下都是一楼养猪,二楼住人的格局,也不是所有人家的竹楼下都有猪,寨主家的竹楼不但大不说,一楼还养了三十几头猪。
  刚才温欢说的清秀女子,就是寨主家竹楼上的。云瑾也看了一眼,所谓的清秀估计是温欢的注意力根本就没放在脸上,而是放在了人家就围了一块类似平康坊女子胸围子一样的麻布上边,麻布下的东西才是让他觉得那个女子长得清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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