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好化开的墨汁反射着摇晃的灯火,映出一只被肥肉挤成一条缝的眼睛。
小号细杆毛笔沾了点墨,被厚肉手捏着,纸上的字迹一点一点显露出来。
“···者尊知,昨日楚王次女进府,国公夫人态度变化明显,次子亦变化,怀疑······与楚王····结。”
落款:······女留。
壮实的背影挡住了部分纸条的内容,不知道写此张字条的人,具体留下什么名字。
但全身上下白色的衣物和飘带,似乎揭示了某种身份。
很快,纸条上的墨汁就晾干了。
被仔细地折叠成一根又窄又短的小纸块,塞进一个小竹筒里。
竹筒比寻常人的小拇指还要短,更是细得奇特。
这样子的小竹筒,藏进鸟雀的腹部羽毛里,几乎没有任何痕迹,肉眼看不出来。
这般精巧的手艺,普通工匠根本做不出。
一只挂在窗台边的鸟笼被取下,打开鸟笼门,抓住肚子肥硕、毛羽丰厚的雀儿,小竹筒被紧紧贴在它的腹部。
后院正厢房紧闭的窗子,这个时候打开一条细缝。
鸟雀被一只肥厚的手推出去。
这只手皮肤细腻,不似男子那般骨节宽大,应该是女子的手。
外头阳光正好,照在地面上,可以清楚看到,这是一只毛绒绒的、身型较大的喜鹊。
喜鹊身体结构与其他鸟雀不同,它们最喜欢用两只细腿儿,一前一后的走路,不像其他鸟雀那样蹦蹦跳跳或者飞翔。
走起路来,像人一样,摇摇晃晃的,很有意思。
而且喜鹊的名字听起来就很喜庆吉利。
这在迷信的景朝,可是祥瑞。
因此,景朝不少人家都喜欢养几只喜鹊在家里。
第56章 第 56 章
喜鹊, 在景朝,数量挺多的,不是什么难得的鸟儿。
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喜鹊背着翅膀走路的样子, 都城的百姓早就习以为常了,喜鹊路过都不带奇怪的, 只觉得今天看见祥瑞了,运气不错。
偶尔有调皮淘气的顽童, 喜欢追逐鸟雀玩, 或者冲着喜鹊扔石子儿,立刻就会被一旁的大人厉声呵止。
所以,喜鹊这种生物, 在景朝的街道上来去自如。
而且景朝的大人物府里也喜欢圈养喜鹊,象征吉祥。
国公府的三小姐, 房里就有一只喜鹊, 养得很好,肥肥嘟嘟的。
三小姐经常放它出来溜达。
满院子的到处跑, 国公府的下人们都已经习惯了,看到它也不会驱赶或者触碰。
这只喜鹊还挺有灵性, 溜达完,知道自己回去。
完全不用人操心。
这下好了, 丫鬟侍卫们更加不会注意这只喜鹊了,反正又丢不了, 也没什么危害。
只有徐尚书训练出来的暗卫们, 会偶尔盯着那只喜鹊瞧。
但也找不出什么特别的。
这只喜鹊就这样, 摇摇晃晃地, 慢慢往外溜达出去。
没一会儿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守门的侍卫,打着哈欠, 困得都流眼泪。
这两天,为了去楚州迎亲,府里小厮侍卫都忙得脚打后脑勺,都往兵营里借了不少兄弟,仍然还忙不过来。
一个人当两个人用,守门的侍卫从半夜就开始站起,现在太阳都快落山了,还没到换班的时辰。
侍卫又累又困,不住的打哈欠,泪眼婆娑间,余光里挪腾过一只黑白蓝相间的小影子。
‘那不是三小姐养的喜鹊吗?几天没见,更胖了。’
‘这都开春了,冬膘怎么还不掉,一身的鸟肉。’
守门侍卫心里无聊地想着。
‘唉,管它的呢,反正一会儿就溜达回来了。’
侍卫继续打哈欠,喜鹊继续往前溜达。
不知溜达向何方。
初春的天黑得算比较早,天边逐渐泛起黄昏晚霞。
‘哎呀天老爷诶,终于有人来换班了。’
侍卫苦熬着,哈欠都打了十几个,终于等到换班的兄弟。
甩下手里的长棍,便往后院大厨房跑去。
快饿死他了。
今天国公府下人的餐食一如既往的敦实。
全是肉菜打底,红烧鸡蛋酱炖肉、豆芽菜炒腊肉,酸菜猪肉粉条,主食是肉汤贴饼子。
肉多得快溢出来,满满一大桌。
自从沈瑾叶果两人没去大厨房跟着众人一起吃饭,而是跟着秋娘去正厅用膳,国公府大厨房就默认,沈瑾两人是跟着二少夫人一起用饭了。
两人的晚食也分好了,和秋娘的份例一起,由叶果领了送到西厢房来。
都城的菜极具北方份量特色,三个人的菜,把二小姐秋娘屋里的桌子都占满了。
素菜只有一盘,沈瑾两人,一人一半分了吃。
秋娘就不行了,她不喜荤肉,以前在楚王府里时,就经常吃素食小菜,给她准备的肉菜份例,她都一口不动,分给叶果和其他小丫鬟吃。
如今嫁到国公府来,也还是一样,不想吃荤腥。
只想捡那素炒荪菜、清炒萝卜吃。
好在国公夫人晓得秋娘才从楚州来,定然吃不习惯北边的菜,所以特地叫大厨房单独烧了两个清淡的素菜,给秋娘缓缓。
二公子也担心这点,自己掏腰包,从外头楚州风味的酒楼里,打包了一份香椿炖蛋,叫人送到西厢房里。
听说城里最有名的楚州酒楼,招牌特色菜就是香椿炖蛋。
秋娘看着桌上的楚州菜,一缕绯红飞上脸颊。
她伸筷子夹了一点,细细吃着。
秋娘不讲那些主子下人阶级的,向来是叫沈瑾和叶果两人与她坐一块儿吃。
尤其是在经历出嫁欺辱、一路入都城的风雨扶持后,沈瑾两人在她心里,已经与亲人无异。
这会儿肉菜全在沈瑾和叶果面前。
沈瑾是没有什么肉菜恐慌症之类的,她不忌口。
不挑食,才能营养均衡。
特别在原身这具身体刚出生就差点被冻死的情况下,节食减肥无异于自杀,都不用执念威胁,也不用调查身世秘密了,直接自我了断吧。
穿越以前,沈瑾在现代的时候就不提倡过度节食。
很多美妆博主,为了上镜好看,拼了老命的饿肚子,结果就是一身的毛病,天天往医院跑。
消化科、内科、妇科、神经科、皮肤科、肠胃科等等,早就跟家一样熟。
减肥没问题,但过度就容易造成精力不足。
成大事的人,各个都是生龙活虎,精力旺盛。比如早上跑马拉松、下午军训拉练、晚上盛装出席宴会。
说得就是沈瑾。
在现代的时候,她就曾因为超强的精力、体力完胜其他博主。
别人扛不住,实在搞不动了,她还能继续同时窜三个大剧组给流量明星画妆。
这也是她能一举拿下美妆博主界第一人的秘密武器之一。
那就是好好吃饭。
吃好、喝好,休息好。
休息好,是沈瑾穿越来以后,才加的。
以前只有吃好、喝好。
因为她熬夜剪视频猝死了,然后穿越了,到这陌生景朝来给执念当牛做马。
痛心疾首。
现在沈瑾的养生小本本上,添了一句休息好。
坐在梨花木桌前,抱着一碗饭,吃得很认真,每一个菜都吃到,坚决不漏掉任何一个营养因子。
细嚼慢咽,遵循科学咀嚼方法。
边吃还边想,要不要待会饭后打几遍八段锦,现代的时候政府挺倡导的,说对身体好。
要不然,你以为沈瑾为什么能在穿越过来的短短一个月里就把身子养回来。
原身可是从出生起就快被冻死了,十年的病根啊。
叶果在一旁看得很是佩服,嘴里的饭都忘记嚼了。
感觉她好强!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很强的气场。
而且看她吃饭,好香哦。
叶果情不自禁地吞了一下口水。
二小姐秋娘也看得一愣一愣地,这肉菜有那么好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