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晚上吃宵夜时,碰上了熟悉的其他贵人,不至于那么失礼。
奴随主子,叶果的穿衣风格向来是随着秋娘的。秋娘每天穿什么样的衣服,叶果自己就跟着穿什么颜色、什么系列的衣服。
所以叶果也打算穿一件不起眼的深灰色的袄裙。
但这次秋娘不同意。
秋娘嫁进国公府的这几日,多少打听了一下都城大户人家的规矩。
府里的主子穿的都是低调奢华的衣裳,颜色亮丽的布料做了衣服是不穿的,都赏给身边贴心的、受宠的心腹丫环或者陪嫁。
这样显得府里又有钱,自己又清廉。
前些日子自己和叶果都穿的比较好,秋娘便没有提起这个话头,但今日叶果想穿深灰色的旧袄裙。
这就不行了。
秋娘不愿意让外人瞧了,觉得自己不懂都城的规矩。
便做主叫叶果换了一套亮色的刺绣双蝶绕花雾纱裙,搭配广袖绫罗织金白褂子,头上还簪了好几朵同色系的淡黄绢花,手腕子上带了亮闪闪的银镯子。
整得光鲜亮丽的,这才让秋娘满意地点头。
“叶果穿这身真好看,你待会儿就这样跟着我出门。瑾姐儿呢,还没换好衣服吗?叫她也换一件光鲜亮丽的好衣服出来。”
叶果穿的好看,秋娘自然也不愿让沈瑾穿的灰扑扑的。
沈瑾换了一身粉色的百折马面裙,搭月牙白的上春衫,头发用银簪子挽了几圈,凑了一个飘逸灵动的半披发出来。
秋娘上下扫视,看了看,觉得沈瑾的手腕子上空空荡荡的,缺了点啥,便从梳妆台的妆匣子里,拿了一个水玉镯子套进了沈瑾的手腕里。
“好,待会儿我们就这样出门。”秋娘满意地拍拍手,心里十分松快。
来都城的这几日,倒是比在楚王府的时候轻松多了,除了闹事惹人心烦的小姑子,其他的都很好。
这些时日,真的是她这辈子活到现在,过得最最最松快的一段日子了。
这样好的日子,真希望永远过下去,千万不要变了。
秋娘在心里真诚地祈祷。
再过几日等有空了,我一定要去庙里给菩萨上香,让老天爷保佑我和瑾姐儿、叶果三人继续这样过下去。
只不过,有时候许下的愿望,不一定会实现。
“二少夫人您准备好了吗?老爷已经动身了,在侧门等您呢。”
小丫鬟抹了抹嘴角的酥果子沫沫,高声地喊道
国公爷的动作真快,二少夫人赏的酥果子,她还没有吃完呢,老爷就已经准备动身了,害得她只好放下手里的酥果子,赶紧跑过来,给二少夫人传信。
小丫鬟心里娇憨地埋怨着。
“好了好了,小娘子你带路吧。”
刚好秋娘已经全部都收拾好了,就等着出门吃宵夜去。
小丫鬟一来传信,秋娘就带着沈瑾和叶果往侧门走去。
还是同样的地儿,同样的马车,跟去庙会的时候一模一样。
不过赶车的小厮倒是换了一个新面孔。
“快快快快来,秋儿,咱们去晚了有好些吃食就被别人买空了。今天没有宵禁,很多人都出来的。”
隔着老远,国公爷就瞅见了匆匆赶来的三人,一连说了好几个快字催促。
催促秋娘和沈瑾、叶果三个人赶紧上车。
国公爷已经迫不及待地去享受美食了,他脑子里闪过好几道平日里最喜欢的宵夜。
豌豆小面、汤饼子、炸春卷儿、琉璃冻、方果串、糖串串,还有最近刚从西域传来的孜然炙肉,香的哟~那叫一个让人魂牵梦绕。
国公爷抹了抹嘴角不存在的口水,仿佛已经吃上了一样。
等到秋娘和沈瑾、叶果她们一上车,国公爷就赶紧催着新来的赶车小厮快点出发。
第69章 第 69 章
新来的小厮是头一回给国公爷赶车, 心里紧张,业务也不太熟练,结结巴巴地、小心翼翼地爬上车前, 甩起鞭子,往宵夜摊子那儿赶。
小厮赶车的手艺还不太熟, 一路上颠簸得国公爷浑身骨头疼。
要不是国公爷惯用的赶车小厮突然间拉肚子了,窜稀, 拉得站都站不起来, 国公爷才不会临时挑个新瓜蛋子来给自个儿赶车。
主要是实在找不到其他会赶车的了,临时都凑不到一个,才用了这么个新手。
“哎哟, 这小孩赶车赶得。我一身老骨头都要散架了,等明儿个一定要把这小子送去军营里好好训练一番, 学学怎么赶车。”
国公爷在马车里揉着酸疼的胳膊腿儿, 心里抱怨几句。
好在宵夜摊子离国公府不太远,在国公爷胳膊腿儿完全麻木之前, 新来的小厮终于把马车赶到了宵夜集市门口。
从车帘子缝里看到前面就是宵夜集市了,车都还没停稳, 国公爷就迫不及待的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哎呦喂的直叫唤。
“这车可不能再继续坐了, 剩下的这两步我自个儿跑跑算了。”
国公爷挥挥手叫小厮把马车停在集市门口右边的停马位,这地儿是他惯常用的。
然后拉起后头车里的秋娘、沈瑾和叶果她们, 往宵夜集市里跑。
国光爷最爱吃的宵夜, 排行榜上的头名, 就在夜市西边的第一家。
这一家卖的驴肉火烧和粉丝汤, 那是都城里一绝,最好吃的。
驴肉很鲜嫩又筋道, 煮熟的火候刚刚好,不柴不老也不肥腻。一尝就知道是新鲜的驴肉,火烧脆饼也烤的到位,又酥又脆,轻轻一碰都能掉渣。
脆脆的烧饼配上新鲜有嚼劲的驴肉,两种口感混杂在一起,吃起来简直是人间美味。
尤其是这家的驴肉火烧,与别家不同,还往上头撒了一点椒盐,更添风味。
光吃火驴肉火烧有点干吧,他家的粉丝汤水润得很,搭配着一起吃,舒服得人浑身骨头都软了。
有时候天冷的时候来这么一口,简直香迷糊。
唯独一点不好,就是这家的地理位置太靠里头了,每回来吃宵夜都得弯弯绕绕的好几个圈子,走街串巷的,钻几个巷道才能到这家店里。
离外头停马车的东门远得很,每次吃完出来也要走很远的路。
这家店在巷子最深处,要不是他味道真好吃,生意估计难做。即便是这样,这一小块地的客人也不多,基本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这家店的食客。
除了这些人,周围空荡荡的,没有几个人影儿。
“店家,老样子,但今天要来四份!”
国公爷哈哈大笑着,一进门,便和店家熟络地打起招呼,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武爷您来啦,快请坐,今日带新面孔来啊?”
店家也很热情,腰间绑着棕色的布巾子,拉着国公爷往里坐。
做生意的,看眼色是专业的,见国公爷满脸骄傲,直白地写着快来问我,店家也知趣地开口捧话。
“昂!这是我小儿子新娶进门的儿媳妇,呐,好看吧!”
国公爷头抬老高,得意的不行。
“好看好看,自是国色天香啊!与武小公子配极了。”
店家一边奉承着,一边让店小二转告后厨房,做四份武爷要的菜出来。
“后头跟着的,是我儿媳妇带来的贴身丫鬟,跟着一起吃。”
国公爷想到夫人徐二娘好像格外看重这两个小丫鬟,早上用膳的时候都特意让这俩一起上桌吃饭,这会儿他也打算让沈瑾两人一起跟着吃,这样晚上回去,就可以向夫人邀功。
嘿嘿。
“谢国公爷。”
沈瑾带着叶果一起,拜谢着行礼。
不知道原身这个憨爹,到底是怎么个性子,希望不会在她给原身报仇的过程中使绊子。
沈瑾心里默默想着。
没过一会,四份驴肉火烧和粉丝汤就上来了。
热气腾腾的,又香又脆,确实好吃,难怪国公爷念念不忘
在没有现代化学添加剂的古代景朝,竟然能做出这么迷人的美味,实属惊艳,比现代狂加科学手段后的迷魂美食,还要好吃。
沈瑾咬第一口,就睁大了眼睛,唔!
好吃!
这大晚上出来的,值了。
三两下,沈瑾就吃完了半个驴肉火烧,美味地舔舔嘴角。
国公爷立即就注意到了沈瑾,还以为南边来的姑娘都跟秋儿似的小鸟胃,没想到这个小丫鬟还挺能吃的啊。
哈哈哈哈好!这才是咱们国公府的人嘛,就要这样大口吃肉。
这性子,和他国公爷很像。
国公爷满意地捋一捋自己的胡须,胡须是去年为了给儿子娶媳妇,面子上好看,特意追潮流,蓄的。
这家小脚店的驴肉火烧勾得人吃了一口还想下一口,没一会儿,沈瑾就炫完了自己盘子里的一份,顺道再舀一勺粉丝汤润润嘴。
旁边的叶果和秋娘,地地道道的纯景朝南方人,完全符合国公爷记忆中的刻板印象,标准小鸟胃。
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吃,这会儿沈瑾都吃完了,那主仆俩人还只吃完了三分之一。
叶果的速度稍微快一些,驴肉火烧即将消耗掉二分之一,毕竟她的饭量比秋娘大一些。
国公爷也吃完了火烧,正呼噜呼噜地喝汤,喝得满面红光。
沈瑾看着自己面前的空盘子、空碗,打了个饱嗝。
哎呀,高估了原身这具身体的胃,一份火烧、一碗汤就吃饱了。
外头夜市里还有那么多好吃的宵夜呢,闻着就香香的,刚才路过,还瞅见了西域孜然肉串。
要是换成她自己的现代身体,还能再干二十串,不在话下!
沈瑾摸了摸凸出来的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