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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来_分节阅读_第174节
小说作者:烽火戏诸侯   小说类别:玄幻小说   内容大小:11.3 MB   上传时间:2026-04-26 13:35:16
  李二想了想,“那我把境界压在第八境,咱俩再打过一场。”
  蔡京神彻底怒了,老子喝壶酒而已,怎么就招惹你了?
  老人到底不是任人欺凌不还手的性子,而是大隋大修士中公认的性情暴躁、战力卓绝,站起身怒色道:“打就打,怕你娘!”
  片刻之后,李二离开院子,返回书院。
  老人在院子里躺着,虽未重伤,但是一时半会是注定站不起来了。
  老人望着天空,这辈子头一次,如此憋屈和辛酸,觉得这日子没法过了。
  老子姓蔡,不是下酒菜的菜啊。
  等下修养好了,老子就去皇宫面圣,要离开这晦气的东华山,离着山崖书院远远的,大隋京城也不待了。
  ————
  李二说要自己随便逛逛书院,李槐就先回去,结果发现李宝瓶和林守一都在,两人刚到没多久,李宝瓶正在跟李槐他娘亲闲聊,“婶婶,你们要在书院待多久?要不要我陪你们逛京城?我已经仔细研究过大隋京城的堪舆图了,书楼可不好找,翻了老半天呢,你们想去哪里,我都知道路线的。”
  李宝瓶到了书院后,第一件事情是先了解清楚了书院的繁琐规矩,做了什么该如何惩罚。第二件事就是去查阅大隋京城的布局,想着以后小师叔来书院找她,就可以带着他一起逛街了。
  妇人笑着称赞道:“小宝瓶就是聪明,我们家槐子多亏了你,才没给人怎么欺负。”
  李槐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这一路就属李宝瓶欺负自己最多,不说自己在阿良那边呼风唤雨,跟他称兄道弟,哪怕是在陈平安那里,可都没吃过亏的,
  再说了,李宝瓶最早在家乡学塾那边,是怎么把自己裤衩丢树上去的,娘亲你不知道?当时你还拉着我去了趟福禄街,想要跟李宝瓶家里长辈吵架来着,只是一看到那对大狮子,就根本没敢去敲李家大门罢了。
  李宝瓶和他娘亲聊了一顿有的没的,总之听得李槐脑瓜子疼,两个人根本就是鸡同鸭讲嘛,为何还能聊得像是很投缘的样子?一个问宝瓶啊你福禄街的大宅子到底有多少栋屋子啊,一个回答书院学舍可多了,比她家屋子还多……
  少女李柳被弟弟烦得不行,只得答应抓紧缝制一双新布鞋,她安静坐在床边,正一针一线细细密密纳着鞋底,偶尔歪斜脑袋咬掉线头,才会笑望向娘亲和弟弟,若是与林守一视线交汇后,她便笑着点点头,少年就会红脸,心里有些无法言说的难为情。
  这是少年继喝过了阿良的葫芦酒后,第二次如此庆幸自己选择离开小镇,跟随陈平安和李宝瓶一同负笈游学。
  李二回到住处,李宝瓶刚好离去,看到汉子后,风一般呼啸而去的小姑娘猛然停下身形,笑着打招呼道:“李叔叔好!”
  口拙的李二唉唉唉应着声,开心得很。他早年在小镇,去学塾的次数不多,那会儿李槐会抱怨他这个爹丢人,李二就不敢去了,但是这个常年穿红色衣裳的小姑娘,是唯一一个见着他会喊一声李叔叔的学生。
  小姑娘叹了口气,有些灰心丧气,她的想法一贯很天马行空,看似无缘无故的歉意道:“李叔叔,对不起啊。”
  李二憨厚却不傻,一下子就想明白了红棉袄小姑娘的意思,肯定是觉得自己没照顾好李槐呢,汉子赶紧摇头道:“可别这么说。”
  李宝瓶认真道:“李叔叔,李槐如今读书其实比我还用心,先生说过勤能补拙,大器晚成,所以别对李槐失望啊,读书嘛,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要急!”
  说到这里,小姑娘扬起拳头,加重语气道:“不要急啊。”
  李二开心得不行,这样的小姑娘,真是讨人喜欢,汉子点头道:“李槐读书我不急的。”
  汉子在心里则默念,但是有件事情倒是可以做了,至于儿子最后能走到哪一步,只能一切靠他自己。
  李宝瓶咧嘴一笑,飞奔离去。
  像一只欢快的黄雀。
  李二驻足看着小姑娘的背影,等到消失在视野,这才笑着转身前行。
  到了门口,刚好碰到离开屋子的林守一,少年喊了声李叔叔就告辞离去。
  面对其他人,哪怕是少女李柳的父亲,林守一同样不知道如何热情应对。
  李二走入屋子,妇人正在对儿子耳提面命,“这个小姑娘还不错,就是性子太大大咧咧了点,不像是会照顾人的,我看那个叫石春嘉就蛮好,虽说家里不如李宝瓶家大富大贵,可到底是自己家里有那么大一间铺子的,跟咱们家勉强算是门当户对,李槐娶了石春嘉,以后不会受白眼,石春嘉那丫头,瞧着喜气,两根小辫子扎的……”
  李二呵呵笑道:“我还是喜欢李姑娘多一些。”
  李槐无奈道:“爹娘,你们有没有想过人家喜欢不喜欢我啊?”
  妇人没好气道:“怎么可能不喜欢?那俩小姑娘又不傻!”
  李槐一拍额头,“我的亲娘,这种话千万千万别对外说,要不然我真的会被李宝瓶活活打死,石春嘉虽然不敢打我,可就她那噼里啪啦肚子里小算盘打的,一定会记恨我一辈子。她最记仇了,揪她一次辫子而已,她就能跟齐先生告状十次,每次都跟说得真的似的,什么李槐今天课业没做好,被先生你打手心了,看我笑话他,就揪我辫子,什么李槐今天迟到,我好心说他几句,他就揪我辫子,还有什么李槐打不过李宝瓶,就来揪我辫子……我的天,石春嘉这丫头片子要是做了我媳妇,我得哭死啊。”
  妇人打趣道:“那你到底想要找啥样的媳妇啊?”
  李槐想了想,“娶媳妇好麻烦的,我还是算了吧,以后大了,哪天遇上看对眼的姑娘再说。”
  妇人笑眯眯问道:“到时候娘亲给你小媳妇欺负了,你会帮谁?”
  李槐嘿嘿道:“当然帮我媳妇啊,你不是有我爹帮着你嘛,还不够啊?”
  妇人佯怒道:“你个没良心的!”
  妇人起身伸手就要拧儿子的耳朵,李槐满屋子乱跑。
  妇人瞥了眼汉子,“去哪儿了?”
  李二低声道:“尿急,找茅厕去了。”
  妇人眼尖,一下子就发现了汉子腰间的酒壶,凑近嗅了嗅,怒道:“撒泡尿需要这么久?你掉茅坑里了?而且茅坑里不装着屎尿,反而装着酒?”
  李二瞠目结舌,转头望向儿子,祈求解围。
  李槐落井下石道:“爹肯定是见着了花枝招展的小狐狸精。”
  “瞧你那副做贼心虚的德行。”
  妇人白了胆战心惊的汉子一眼,破天荒没有刨根问底,坐在女儿身旁,摸着李柳的头发,叹了口气,“你们都长大了,爹娘也老啦。”
  李柳放下鞋底,轻轻握住娘亲的手。
  李槐拍马屁道:“娘亲,你还老啊,生我的时候是啥样,现在还是啥样!你要是跟李柳一起出门,保不齐会给人当成姐妹呢。”
  妇人笑得花枝乱颤,“去去去,这种话留着将来对你媳妇说去。”
  李柳突然说道:“娘,我想去买一盒胭脂。”
  妇人虽然絮絮叨叨,嘴上嫌弃女儿是个败家货,仍是起身带着女儿一起出门。
  屋内只剩下父子二人,李二笑问道:“儿子,要不要陪爹喝点酒?”
  李槐瞪大眼睛,“可以喝酒?”
  不过是喝了半碗酒,很快李槐就晕晕乎乎,趴在桌上打瞌睡了。
  李二伸手握住李槐的手腕,深呼吸一口气,闭上眼睛,默念道:“神君开山造洞天!”
  ————
  在妇人牵着李柳一起下山的时候,在山脚牌坊下与一位白衣少年擦身而过。
  少女回首望去,刚好与少年对视。
  一直给人印象就是柔柔弱弱、杨柳依依的少女,在这一瞬间,她迅速收敛笑意,对着那位她在小镇便从师公那边,久闻其名的大骊国师,偷偷做了一个隐秘且骇人的警告动作。
  纤细手掌抹过脖子。
  本就是故意来此见她一面的崔东山,啧啧称奇,感慨道:“怪胎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啊。”


第172章 江湖路上见不平
  没有了崔东山先后两次的故意牵引,陈平安在之后这一路走的,其实就走在了江湖里,而不是神神怪怪的山上。
  只不过陈平安浑然不知,只是有些遗憾,再没能遇上让人大开眼界的那些精怪鬼魅。如今已经不需要惦记李宝瓶他们的游学安危,身边又有得道成精的一双蛇蟒护驾,陈平安希望多碰到一些古怪事,当然前提最好是远远旁观,既能长见识,又不用身陷险境。
  可惜一直快要离开黄庭国地界,仍是走得十分平淡无奇。
  这一天暮色,在水蛇背脊上练完走桩,陈平安就在一条幽静山路旁的破庙里歇脚,开始生火做饭。
  虽然陈平安刻意拣选荒郊野岭返回大骊,可还是遇上不少行走于林莽间的男男女女,多是貂裘锦衣,挎刀佩剑,一身的江湖气概,也有些生得颇为凶神恶煞,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正道人物,但是好在碰到陈平安三人后,最多几个斜眼,并无真正的风波。
  行走江湖,老僧小道美尼姑,遇上类似这些看着好欺负的货色,最好全都别招惹,这是无数在阴沟里翻船的江湖前辈,代代相传下来的道理。
  陈平安是沾了身边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的光,毕竟没几个正常人,会带着俩屁孩,而且一个比一个长得粉雕玉琢,然后三人在野兽出没的深山老林里瞎逛荡。只要是稍微有点脑子的货色,就不会轻易出手行凶。
  其实之前遇上一伙流窜犯案的莽汉,确实心有歹意,只是小心谨慎地追踪三人,想着找准机会再出手,结果最终发现那瞧着一根手指头就能碾死的青衣小童,变幻出恐怖真身,以长蛇之身翻山越岭,沿途大树纷纷崩断,给那拨人吓得一个个差点尿裤子。
  粉裙女童帮着陈平安捧来枯枝,不停忙碌,青衣小童则是个惫懒货,就喜欢饭来张口,蹲在破庙外头打哈欠,懒洋洋道:“老爷,山路两头各有一拨人相对而行,很快就要撞上啦,左手那边打打杀杀的,好像很好玩的样子,右手那边个个鲜衣怒马,里头还有个大长腿的俊俏娘们哩,老爷你若是心动,我给你抢来当压寨夫人吧,玩过了就放她回家,大不了我送她些财宝机缘,她指不定还要对老爷感恩戴德……”
  陈平安正撅起屁股,吹着大柴火堆里的火星,随口说道:“等下碰到了他们,你别生事。”
  青衣小童百无聊赖地揉着脸颊,气呼呼道:“老爷,我再不松松筋骨,手脚都要发霉啦。”
  陈平安不再搭理他。
  破庙外头的山路一头,喊声四起。
  有一伙灰头土脸的男子,追逐着一位神色仓皇的美妇,一个高大壮汉大笑道:
  “贱货,跑!继续跑!这次给大爷逮着了吧,看不把你剥得精光,到时候一身白花花的肥肉,大爷得好好想一想,先从哪里下嘴!”
  光头壮汉身旁五六人,一个个快意大笑,笑意狰狞,满满的酣畅和恨意。
  “这等蛇蝎心肠的婆臭娘,直接下锅炖了吃肉便是,再来几把葱蒜花椒,啧啧,必然美味。这一身肉怎么都有百来斤,够咱们痛痛快快吃上好几顿的了。”
  “你们别跟我抢啊,我打小就爱吃乳鸽!”
  青衣小童眼睛一亮。
  陈平安让粉裙女童帮着煮饭,自己站起身,来到破庙门口,青衣小童跃跃欲试,被陈平安按住脑袋,只得乖乖站在原地。
  另外一侧的山路,则是马蹄阵阵,欢声笑语,很快就发现路上的异样,听闻那拨山贼似的汉子污秽荤话后,一名背负长弓的妙龄女子,顿时面若寒霜,满脸不悦。她瞥了眼那个踉踉跄跄的丰腴妇人,很快收起视线,望向那些舞刀挥剑的匪人,冷哼一声,修长大腿一夹马腹,骤然加速,率先策马前冲出去,“我去救人!”
  一位佩剑系挂银色剑穗的年轻人,立即跟着女子一起快马加鞭,与她并驾齐驱,同时笑着小声提醒道:“兰芝,之前有外人在,我不好多说什么,但是根据我们郡府的密档记载,这条蜈蚣岭山脉,一向多有妖物邪祟作乱,甚至几大山头的妖物,还知道互为奥援,本就极为难缠,只是每次官府请出神仙入山搜捕,除了一些不入流的小精怪,大妖们都早早闻风而藏,狡猾得很。若非前不久官府才带人扫荡过一遍蜈蚣岭,我是不敢答应你们进山的。”
  女子除了背负一张篆刻有古朴符文的银色长弓,腰间悬挂一柄乌鞘狭刀,手按刀柄,冷声道:“若真是妖怪倒好了,斩妖除魔,又不是只有山上神仙才做得,我们一样可以!”
  年轻男子无奈而笑,不再多说什么,纵马飞奔,只希望这次行侠仗义不会出现什么幺蛾子,不同于离开师门初出茅庐的女子,他是家世不俗的官家子弟,对于世间险恶,有着更多的体会。
  那位妇人衣衫破碎,衣不遮体,裸露出大片白皙粉嫩的肌肤,模样凄凉,虽是个练家子,可被追杀一路,早已是强弩之末,脚步轻浮,见着了纵马而来的男女,便强提了一口气,大声疾呼道:“恳请两位义士救命!”
  年轻女子摘下披风,抛给妇人,娴熟驾驭骏马,刚好与妇人擦身而过,抽出狭刀,勒缰停马,气势汹汹地怒目相向:“滚远点!”
  男子停马在妇人身侧,微笑道:“夫人受惊了。”
  妇人将披风罩住娇躯,大口喘息,脸色雪白,心有余悸地颤声道:“公子你们千万要小心那些山野强人,自称修行中人,确实会一些道法神通,公子最好提醒你的朋友不要贸然行事,若是实在不行,公子与那位姑娘帮着我阻挡一二即可,我这就继续赶路,只是这披风,就对不住那位侠义心肠的姑娘了……”
  年轻男子一直在暗中打量妇人,听闻这番言语后,不曾发现明显破绽,就笑道:“夫人不用忙着逃命,光天化日之下,量他们也不敢为非作歹,如果真是那做惯了杀人越货的亡命之徒,他们便是山上修行过的,夫人也不用过多担心,我们自有计较,夫人只管放宽心便是。”
  夫人欲言又止,不再反驳辩解什么,只是楚楚可怜道:“公子还是小心些,那伙歹人什么恶事都做得出来,恶言恶语更是家常便饭,小心脏了各位的耳朵。”
  年轻男子稍稍放松戒备,微笑点头,“夫人如此心善,不该遭此劫难。”
  妇人听到这里,死死咬着嘴唇,蓦然神伤,低下头去,泣不成声道:“只是可怜我夫君女儿,真是……我那女儿才十二岁大啊,我也不活了……”
  身后数骑已经来到年轻公子和可怜妇人身旁,听到妇人如此言语,哪里还不晓得遭遇了何等惨绝人寰的惨事。行走于山穷水恶,匪人劫财劫色,在黄庭国不算多见,但绝不罕见。
  一位年纪轻轻却故意畜须如戟的男子,顿时火冒三丈,虽然在宗门和江湖,也不是个好说话的主,只是生平最见不得欺凌弱小,愤而扬鞭继续前冲,“芝兰,我来助你!这帮挨千刀的匪人,罪该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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