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拉着林叶的手了,而是一只手搂着林叶的肩膀走。
“当你身上的锦衣颜色比别人的锦衣好看,颜色更鲜亮,那么你就不用去和一条毛色看起来很鲜亮的哈巴狗谈条件,与哈巴狗赌命。”
金胜往的脚步骤然一停。
可是他停了,拓跋云溪揽着林叶的肩膀还是自顾自走着,又怎么会在乎他?
于是啊,这位府治大人深吸一口气后,再次堆起笑容,颠颠儿的跟了上来。
拓跋云溪道:“小姨不是在教你怎么去做一个坏人,而是在教你什么是人。”
林叶点了点头。
这些话听起来会有些伤人,可是这些话又是连林叶这个年纪都能听懂的道理。
只是绝大部分少年能听懂却不在意,因为他们有更多的东西要追求,就是不想追求道理。
自由,美好,爱恋,甚至是挑战规则,每个人都从少年时期路过,所以知道这个时期的人们啊,认为的牛皮是什么。
敢骂街,敢打架,敢追求姑娘,敢放肆,敢放荡,敢放浪形骸。
这个世上的绝大部分少年都觉得自己很牛皮,他们打群架的时候敢下死手,眼神凶狠的像是狼。
然后看到一队骑兵护送着一辆奢华的马车经过,他们会下意识的躲开。
然后他们看到马车里有个和他们差不多一样大的少年,穿着锦衣,看向他们的目光哪怕是平静的,他们也会觉得那锦衣少年是满眼不屑的看着自己,于是他们大概都会一个反应。
啐一口,骂一声……操!以后老子有钱有势了,让那样的家伙跪在老子面前。
事实上,他们的老子年少时大概也这样啐一口骂一声过,只是发过的誓,他们的老子没能做到,他们大概也很难做到。
这个世上啊,于少年时就明事理有志向,且为之奋斗的人真的太少了。
所以有一个算一个,皆为人杰。
“小姨不希望你是一个为了成功而不择手段的人,但小姨同样不希望你是一个碌碌无为的人。”
拓跋云溪语气还是那么柔和,可是话里的意思,已经和温柔无关,她只是用温柔的方式来告诉林叶这世界的本质。
“所以,当你面临困难只能赌命的时候,你其实什么都不是,你只是有些小聪明的勇敢的笨蛋。”
她还说过,林叶,是一个有勇有谋还很傻的人。
她说:“如果这样的话,我宁愿你是一个不择手段之后成功的人,最起码你不会吃太多亏,明白小姨的意思吗?”
林叶点头:“明白。”
然后补充:“是的,小姨。”
拓跋云溪道:“谁的命都只有一条,谁都是第一次来这人间,如果已经没有别的选择非要赌命不可,那就选择赌个大的。”
她说:“小姨已经配合你演了戏,但小姨不能经常陪你演戏,因为你和小姨之间的距离太远了,小姨刚才和你说过,如果你不到足够高的地方,小姨没法带你玩。”
她驻足,松开了搂着林叶肩膀的手,本是要直接撤回来的,可最终还是在林叶肩膀上拍了拍。
“小姨只是在帮你把眼睛睁大一些,不是在帮你走上高处,自己走,走的坚实一些,小姨可以在前边等你,你记住,没有小姨不能等,只有你自己不愿走或是走不到。”
说完她招了招手,那辆始终都和她保持着一定距离的粉嫩马车跑了过来。
拓跋云溪上了马车,她不是要回北野王府,她说过要在武馆住一阵子。
但她没有让林叶上车。
路啊,还是得自己走,这世上哪有什么都不图的顺风车,就算有,可顺风车与她有什么关联呢?她的车从不是顺风车,没那么廉价。
这云州之内啊,有多少家世不凡且自命风流的人,就算是一掷万金甚至再加上卑躬屈膝,也只能是尴尬的站在路边,看着那辆好像有些俗气但谁也不敢说俗气的马车扬长而去。
金胜往气喘吁吁的跟着,到最后那位郡主也没正眼看他一次,更不会给他说句话的机会。
有些人的不配,拓跋云溪甚至都懒得表达的委婉些。
但他居然好像不觉得尴尬,还像是与他有关一样挥手送别。
然后他直起腰,用很温柔的声音问林叶:“小叶子啊,郡主和你很熟悉?”
林叶摇了摇头:“不熟。”
金胜往笑起来:“这样啊……我就说,郡主她怎么会和你很熟呢,大概是因为……”
林叶:“今天我也是第一次正式认识小姨。”
说完后迈步而行,扔下了那个张大了嘴巴有些愣神的金大人。
他一边走一边想着,狐假虎威大概就是这样了吧,这不大可取,小姨说的对,路还是要走的坚实些,得自己走。
可是他看到金胜往那个吃瘪的样子,还是觉得心里有些舒服。
小姨说配合他把戏演完了,到金胜往目瞪口呆的这一步,确实是真的演完了。
于是林叶告诉自己,这个世上有个小姨,可是远在天边,暂时就忘了吧。
金胜往看着林叶走远,他觉得自己去城主府那么快就表明了态度,是不是稍显草率了?
回到马车上,金胜往看向谭长卿,他觉得自己不是在看谁,而是在照镜子。
谭长卿的脸色和他应该是一样的。
“那就是林叶?”
谭长卿问。
金胜往点了点头:“是啊,那就是。”
谭长卿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有些感慨的说道:“这么多年,雷红柳是郡主师姐的事谁也不知道,雷红柳从没有去抱过那条大腿,我听闻她逞强好胜没人敢惹历来只靠她是个泼妇,连北野王府的大门都没有靠近过,为何她的弟子,一个没来路也不起眼的小孩子,随随便便就抱上了?”
金胜往看了谭长卿一眼,没回答,可眼神里的意思是……谭先生你是在问我?
我他妈又怎么知道?!我他妈又没抱过!
这辆马车里的两个都是一把年纪还称得上阅历非凡的人,都沉默了。
之前还谈笑间定人生死,此时却像是没了漆面光泽的木头人。
而在另外一辆张扬无比的马车上,拓跋云溪的眼神却变得犀利起来。
“小禾。”
“奴婢在。”
“我师姐她这个人,在予心观修行后出门要走的本该是登天路,可她自从准备好嫁给严洗牛之后,就打算做个无欲无求的凡人了,她甚至已经做好了当黄脸婆的准备。”
拓跋云溪靠在窗口,手扶着脸颊。
“她只是忘了,不是她想做个凡人,这人间就容得她夫唱妇随举案齐眉。”
小禾问:“大小姐,是要教训教训那些家伙吗?”
拓跋云溪摇头:“这事不简单,单单一个金胜往,不值得我去钓一尾鱼。”
她看向小禾:“咱们先不回武馆,去砵舟湖,你派人回去告诉拓跋烈,我想吃他做的鱼了,要吃新鲜的,让他到砵舟湖来做。”
停顿片刻,她又加了一句:“让他带自己的酒,不许偷我的,顺路买些白豆腐来。”
……
……
第53章 这本就是个满是阴谋的世界啊
云州城以外的人,都觉得北野王府一定就在城中心位置,是最繁华之处,因为那可是北野王府啊,哪能不在最好的地方呢?
可北野王府的位置之偏僻,让很多人都不理解。
曾经云州城有个说法,这城内南尊北贵东贫西贱,北边富贵,城主府和天水崖都在城北山腰处。
世人都觉得,上阳宫选址,自然选的是风水最好处,所以哪怕他们不敢挨着上阳宫住,也要想办法尽量离得近一些。
所以北城这边,富户云集,从距离天水崖的远近就可以看出,这人家的权势如何。
能几乎挨着天水崖的,不就是一座城主府吗。
而所谓的南尊,只是因为有一位北野王。
南城本是穷困百姓住的地方,而且因为云州太大,南城大片荒芜。
只有一座北野王府在这撑着场面,而且王府也说不上有多气派。
可北野王什么时候是需要靠这些来长脸面的?
王府的规模着实算不得有多大,依着拓跋烈的性子,当然不会给人在是否僭越这种事上抓住把柄。
拓跋烈也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犹如身处云端一样的人,他最喜欢的就是闲来无事种种地。
很多南城百姓都见过,在王府外边有一大片农田,那是王府包的地,每年都如数向云州府衙交租金。
有个看起来很壮硕,皮肤黝黑,经常只穿个汗衫,脖子上搭着一条白毛巾的中年男人在田里干活。
裤管一挽,赤脚踩着泥地,腰带上挂着一个大葫芦,手中一把锄头上下翻飞。
不少人见过这场面,可百姓们不知道啊,这人就是北野王拓跋烈。
所有见过的人,大概也都觉得,这农夫只是王府里的长工,为王府种庄稼的。
富贵人,总是会有太多讲究,尤其是吃穿用度上,讲究多到让寻常百姓们听起来犹如天方夜谭。
有人说,那些富贵人家里吃饭,米要一粒一粒的挑,菜要一叶一叶的选,还说哪怕是便宜的豆芽菜,也要把一根一根的去头去尾。
所以王府里雇个长工种田,这又有什么说不过去的?毕竟吃自家种出来的粮食蔬菜,还图个安心省事。
小禾派回来的人到农田里,俯身和拓跋烈说了几句,拓跋烈眼神都亮了。
他问:“大小姐她真的是这么说的?”
仆人回答说:“回大将军,大小姐确实说的是,想吃大将军做的鱼了,大小姐已在砵舟湖等大将军。”
拓跋烈手下的人都不会管他叫王爷,因为拓跋烈不喜欢,他还是习惯了被人称为大将军。
“哈哈哈哈!”
拓跋烈大笑起来:“你先回去告诉她说我马上就到,我得先回去洗澡换衣服,那丫头可不喜欢我一身臭汗味。”
说完就急匆匆的往回走,连锄头都不要了。
走了几步又回头:“大小姐确定是要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