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正闲磕牙,忽然听见有人敲门,刘婶起身去开门,门打开,柳绵绵听见她惊喜地和来人寒暄:“小林,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等到客人进门,柳绵绵看清来人,不禁惊讶地挑了下眉。
进门的客人浓眉大眼,国字脸,一副正气凛然的相貌,赫然就是之前在派出所给她做笔录的公安同志。
“小林,这是维舟的媳妇儿柳绵绵。”刘婶介绍,“绵绵,这是维舟的发小林哲,小林是咱们辖区派出所的公安。”
柳绵绵去趟娘家还给她带了好吃的桃酥,刘婶自觉和柳绵绵关系更加亲近了,不再喊她柳姑娘,亲切地叫起了“绵绵”。
柳绵绵确实挺惊讶,这位三十来岁的公安同志,气质沉稳质朴,不管从年龄、样貌或者是气质来看,都和“沈维舟发小”这个身份不太搭。
他看起来比沈维舟至少大六七岁。
他不会,其实和沈维舟是同龄人吧?
刘婶招呼林哲:“小林你坐会儿,维舟在书房,我去喊他出来。”
林哲阻止说:“婶儿,我不找维舟,我是来找柳同志的。因为她为我们提供了关键性的线索,上午我们已经成功抓获帽儿胡同金银偷窃案的嫌疑人,对方也已经招供。我特地过来,就是代表派出所第一时间向柳绵绵同志表示感谢!”
柳绵绵知道嫌疑人是谁,也早猜到公安能破案,只是没想到能这么快。不过,她还是表达了恰到好处的疑惑:“我提供了关键性的线索吗,我没去过帽儿胡同呀,而且,我感觉我也没说什么呀?”
刘婶是真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就是看见巷子里有人吗,哦哟,难道是,昨晚上我们巷子抓到的小伙子真是小偷啊?”
林哲摇摇头,解释说:“不是那个人,嫌疑人是新娘的朋友,是个女同志,案子还在调查,更多的我也不能透露。能这么快破案真的要感谢柳同志,因为柳同志提供线索,说看到的是长头发的人,帮助我们圈定了嫌疑人范围。上午嫌疑人有些异动,马上就被我们发现了,抓捕和审讯过程都非常顺利,赃物也顺利找回了。”
其实他们公安内部都觉得,这个案子能这么快破获真的是需要非常多的巧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柳绵绵。
柳绵绵发现了嫌疑人,沈家才会跑去巷子里抓贼,因为沈家抓贼,求知巷闹腾起来,帽儿胡同那边才会警惕,新娘子才会及时发现财物丢失又及时报案。
像这么及时报案的案子,发案时间短,涉案人员相对固定,哪怕没有长头发这个线索,早早晚晚也是能破案的,只是可能会绕一些弯路。
而恰好柳绵绵又提供了长头发这个重要的线索,他们一排摸分析,很快就锁定了几个嫌疑最大的人。
“竟然是新娘的朋友!”刘婶震惊地说,“啧啧啧,这算什么狗屁倒灶的朋友哦,这种事都做得出来,这是要把人往火坑里推哦。”
“我说呢,明明看见的是长头发的嘛。”柳绵绵叹了口气,“面甜心苦的人也是很多的,表面笑嘻嘻,背后捅刀子,自古以来就这样。所幸及时认清真面目,东西也找回来了。”
两人唏嘘感叹了一会儿,才想起来给林哲倒水,刘婶进厨房拿了一盘花生,又洗了一盘樱桃:“早上在知青菜场买的,忘记让你带一点回娘家了。”后面这句话是跟柳绵绵说的。
柳绵绵很想说他们不配。
去之前她就挺好奇,什么样的奇葩父母,会把好不容易找回来的亲生女儿嫁给一只脚踏进棺材的人,去了之后倒是明白了,一家子自私自利的刻薄鬼。
林哲不愧是沈维舟的发小,吃吃喝喝的一点不客气,完全不把自己当外人,甚至还很不见外地说要带点樱桃回去给他媳妇儿吃,他媳妇儿怀孕了,就好这一口。
刘婶笑呵呵地就去给他装了一袋,还说明天要碰见就再多买一些给他送去。
最神奇的是,作为沈维舟的发小,林哲真的一点都没有喊沈维舟出来交流交流感情的意思。
林哲毕竟还要上班,吃喝了一会儿,就起身要走。柳绵绵想起一件事,问他:“帽儿胡同的嫌疑人抓到了,那朱永齐呢,他会怎么处理?”
朱永齐只是形迹可疑,没抓到现行,也没有赃物,帽儿胡同的案子没破之前,他会被当做嫌疑人关着,帽儿胡同的案子破了,他估计就会被放掉了。
果然,林哲说:“各方面证据表明,他和帽儿胡同的案子无关,附近也没有其他报案,教育了一下,放他回去了。”
柳绵绵啧了声,便宜朱渣男了。
林哲深深看了柳绵绵一眼,他没说的是,在帽儿胡同金银案破案之前,朱永齐为了洗刷自己嫌疑,交代自己和柳绵绵是情人关系,两人为寻求刺激,约好在柳绵绵新婚夜时幽会。
当然,这只是朱永齐的一面之辞,毕竟当晚柳绵绵并没有外出。
甚至朱永齐会被抓,也是因为她看到了嫌疑人——虽然有些巧合得不可思议。
林哲告辞走人,走到门口回头看正房的方向,分明看到书房的窗打开了,沈维舟站在窗前向他看过来,两人在虚空中交换了一个眼神,林哲笑了下,摆摆手,走了。
柳绵绵顺着林哲的视线回头,与沈维舟的目光对上,她奇怪地问:“你怎么不出来跟你发小聊两句?”
沈维舟没回答,他冷着一张脸,眼神淡淡看着柳绵绵,几秒后,啪嗒,窗子关上了。
柳绵绵:“……”
莫名其妙。
第8章 登门道谢
天气不错,柳绵绵从屋里搬了藤椅出来,据说是沈维舟日常躺着晒太阳的,上面铺着软软的、干净清爽的垫子,她往上面一躺,暖洋洋的太阳晒着,果然非常舒服。
很快就睡了过去。
虽然心大,但到底是穿越进了另一个时空,人生地不熟,爹不疼娘不爱,身上还只有九十多块钱,多多少少是有些不安的。现在兜里有了两千块钱巨款,又找了一个工作时间短、薪水高的工作,心里踏实多了。
这一觉柳绵绵睡得特别香,要不是刘婶把她摇醒,柳绵绵怀疑自己能一直睡到半夜去。
“是天黑了吗?”柳绵绵迷迷糊糊问,睁开眼,好嘛,阳光虽然微弱了许多,不过还是白天,身上不知什么时候盖了一条蓝白相间的薄毯,柳绵绵感觉自己背上都出了一点汗。睡得太舒服了。
“天还早着呢。”刘婶站在她面前,冲她使眼色。
柳绵绵侧过头,看到两个女人站在院子里。年轻一点的二十出头的样子,烫着卷发,穿了一件暗红色灯芯绒外套,五官长得很秀气。年纪大的穿了件卡其色的外套,眉眼间和年轻女人有四五分相像。
两人笑容温和看着她,年纪大的先开口:“柳同志,打扰你休息了。”
这俩人居然是来找她的。
柳绵绵扒拉开毯子站了起来,看看旁边摆着的小凳子,这是之前林哲过来时刘婶搬出来的,说:“婶子你们坐。”
又问:“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刘婶介绍说:“是帽儿胡同和你一天结婚的那个新娘子,这是她亲妈。”
年轻女人忙点头:“对,我就是帽儿胡同那个丢了金银首饰的新娘子,我叫许海棠,这是我妈妈,她姓骆。公安通知我们人抓到了,东西也找回来了,等案件了结,就能把东西领回来。多亏了你,要不是你发现有贼,后面又给公安提供了重要线索,我那些东西没准就找不回来了。”说着说着,声音就有些哽咽了。
骆婶子拍拍闺女的肩膀,诚恳道:“柳同志,这件事确实是,要不是你,东西什么时候能找回来,能不能找回来,都难说。”
母女俩轮番地表达谢意,感谢的话说了一箩筐,最后死活把拎来的两袋东西留下了,还说东西不值钱,不足以表达谢意于万一,然后就匆匆走了。
柳绵绵感觉自己还没醒过神儿,耳朵里转圈的都是“谢谢你,真的非常感谢”,她俩就已经一溜烟儿跑了。
生怕那两袋东西能自己长腿追上她们似的。
柳绵绵无奈,扒拉开袋子看了眼,罐头、水果、糕点和麦乳精,东西都是好东西,而且也不是什么贵重到收了还会有顾虑的,可见人家是认真考虑过,诚心诚意想道这个谢。
想了想,柳绵绵把东西都拿了出来:“收着吧,等回头……”她停顿了下,想起离得最近的节日是清明,又往后捋了捋,“等立夏或者端午的时候,弄点东西回礼就行了。”
她把东西分了分,一部分让刘婶放到厨房,家里人都可以吃,一部分收到房间里,平时饿了可以当点心。
“那个小许是前进服装厂的,听说是采购科的,工作好,性格也挺好,长得也蛮漂亮的。她妈妈听说是当老师的,你看她说话做事,那叫什么,知书达礼,是这么说吧?一看就是有文化的人哦。”
刘婶边摘菜边嘀咕,“她怎么会嫁去孙家的哦,孙家老二握方向盘当司机,光鲜嘛是蛮光鲜的,可他们家兄弟四个,老大当个临时工,生了三个娃,老三也是临时工,赚点钱都拿去喝酒了,老小没工作,整天在外头晃荡,父母也不是多能赚钱的,家里负担很重的。她婆婆性格又小气又刻薄,她日子不好过的。”
柳绵绵回想了下,虽然原书着墨不多,但从那寥寥数语里,也能知道,许海棠在孙家的日子确实是不好过。
明明丢的是她自己的金银首饰,孙家人却跟她弄丢了孙家的传家宝似的,婆婆更是每天恶言恶语,尤其孙老三遇到抢劫被捅死后,婆婆更是视她为眼中钉肉中刺。
她后面会难产而死,多半也是长期遭受身心折磨的缘故吧。
“孙老二倒是有点出息,自己想法子借钱去学了开车,后面进了前进服装厂车队当司机。他们家是全靠老二在外面弄点外快贴补,不然光景更差。可嫁人也不是光看本人有没有出息的,家里兄弟姐妹、公公婆婆怎么样也是很要紧的。”
看来孙家风评确实一般,刘婶说两句就叹口气。
柳绵绵忍不住笑道:“刘婶你是厉害的,隔壁胡同的事情,你也了如指掌啊?派出所应该让你兼职去查案子的呀。”
逗得刘婶咯咯直笑。
两人说着闲话,谁也没注意到,书房的窗打开了半扇。
傍晚柔和的光线中,沈维舟站在窗扇后面,看着院子里有说有笑的两个人。
上辈子柳绵绵和刘婶的关系有这么好吗?这个念头刚冒出来,沈维舟就无声地冷笑了下。
怎么可能,上辈子柳绵绵不止讨厌他,也“厌屋及乌”讨厌他的家人,对待所有人都尖利刻薄,尤其对刘婶,一有不如意的地方,就口出恶言大呼小叫。
为什么这辈子会截然不同?
沈维舟看向柳绵绵,这个人分明就是柳绵绵,可她笑起来的样子,又似乎和记忆中的那个女人不同。他的视线不自觉在她脸上停留,又在某一瞬匆匆挪开,落在眼前这个小铁匣子上。
重生以后他失去了系统,也失去了觉醒的异能,不过他在异世生存时学会的知识还在。
刨除丧尸级别、怪物种类、它们的技能和弱点之类,在这个时空毫无用处的知识,还有很多关于武器装备的。当然,也要刨除由于太超前而无法应用于这个时空的部分,剩下的极少的一部分,其实也足以解决这个时空中的许多问题了。
比如,他用那些知识改造了一个报警器,可以确保财物被盗窃的瞬间发出警报,并对偷盗者采取一定的控制手段。
没事,其他的都不重要。
他会亲手抓住她。
咔嚓,窗子又轻轻地关了回去,欢快的说笑声被隔绝在了玻璃窗外面。
*
晚饭时除了沈维云,其他人都回来了。
沈维云是高三学生,已经进入高考冲刺阶段,这学期在学校申请了个床位,大部分时间住校,偶尔才回家打打牙祭。
南城是大前年更改的高中学制,之前高中只需要上两年,沈维云刚好赶上改革,她这一届是南城第一届高三生。
饭桌上说起许海棠上门道谢的事,白天不在家的几个人都很诧异。
毕竟柳绵绵只是提供了一点线索,并不是直接帮忙抓住了贼,这种情况一般没人会这么郑重其事地登门道谢。
讨论的结果是,几人一致觉得许家母女人品不错。
王叔对帽儿胡同孙家也有些了解:“他家老二脑子是挺灵光的,他们当司机的,经常到处跑,不少人都会自己捎带点东西赚点外快,他就经常在我们酒厂弄酒出去卖。”王叔是当兵转业的,在南城酒厂保卫科上班。
他啧了声,又说:“不过赚的钱是花在赌上还是花在嫖上就不好说了。”
俞婉自己也有女儿,听到这话,不禁皱了皱眉:“许家和他家结亲之前都没仔细打听打听吗?”
王叔:“嗐,我听说他媳妇儿和老丈人也都是服装厂,一个单位的,估计是灯下黑吧,都是同事,有些话就不好说了。一个说了破坏人家的姻缘,再一个万一这边说了坏话人家那边还是结婚了呢,那不是,那叫什么……”
沈伯康接了话茬:“枉作小人。”
王叔:“对,就是这个,两边不讨好。”
刘婶叹了口气:“那姑娘长得蛮漂亮的,性格也蛮好的,说话很和气,人看着也没什么心眼,真是可惜了。”
沈伯康在研究所工作,平时心思都在科研上,对其他事情不太关注。当然,在他的观念里,一个有正式工作的、经济独立的女性,哪怕嫁错人,只要保持理智,看清真相后及时切割,对人生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他转了话题,问沈维舟:“你这两天在家里做实验?”
父子俩兴趣爱好一致,经常一起讨论,但今天沈维舟显然不想讨论,敷衍了一句:“算不上实验。”
俞婉把柳绵绵多夹了几筷子的菜挪到她面前,说:“下午路过百货大楼,看见一件衣服挺适合你,我就买了,吃完饭你拿去试试合不合身。”
大概怕柳绵绵不一定喜欢,又说:“成衣柜台的售货员是我们单位同事的小姑子,款式不喜欢,大小不合适,她都可以帮忙调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