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的一切,好似梦幻泡影。
他扭头看向柳绵绵,现在这样,真好。
第57章 踩点干坏事?
一晃几个月过去。
期间蒋红梅和刘安民往返南城和广市好几趟,后面刘安民干脆就在广市批发市场附近租了个房子,直接在那边住下了。
别看刘安民是个大老爷们儿,经过一次次挑货卖货的经历,加上服装店每个月都会总结各款服装的销货速度,倒是让他很快掌握了挑货的诀窍。
广市卖得特别好的,南城倒是未必,因为南城这边相对广市还是要保守一些,有些太过出挑的款,买的人反倒没那么多。稍微出挑一点就行了,有点小特色的,是卖得最好的。
蒋红梅倒是没有继续留在广市,因为南城这边,他们又开了两家店,柳绵绵这位大股东,是不乐意管太多的,所以蒋红梅得自己回来管。
蒋红梅倒是很乐意。
这谁不乐意啊,三家店,每家店都哗哗地挣钱。现在南城不少人都认“靓靓服装店”的牌子了,他们进货都直接让人厂方给打上靓靓的牌子了。广市那边不少批发商是自己有工厂的,只要进货量大,这种都是小事情。
他们每家店都雇了三名店员,加上广市那边刘安民雇了一个人帮忙,这加起来都有十个员工了。
也就大半年时间,现在蒋红梅走出去,人家都要喊她蒋老板了。
因为她现在钱挣得多,她爸妈都对她客气了不少。他们家就是姐弟俩,弟弟还在读高中。以前父母藏着掖着,生怕她抠家里的东西,现在倒是不怕了。反正也知道她的性格,想让她给弟弟奉献是不可能的,但是她自己有了,也不会惦记家里那点。所以家里倒是和谐了不少。
相对他们家,倒是隔壁的柳家,最近鸡飞狗跳的。
投资君子兰的事情,丁明霞一直是瞒着家里的。蒋红梅猜测她一开始是准备挣了钱就自己捏着当私房钱,后面亏了,就更不敢说了。反正柳志刚不管事的,家里钱多了少了也未必知道。
就这,蒋红梅还碰见几回丁宝俊过来找丁明霞要钱呢,丁明霞又要补自己的窟窿,又要补弟弟的窟窿,这窟窿越补越大,然后终于被柳永捷给发现了。
柳永捷也是看蒋红梅在外头生意做得如火如荼,他看着眼热,琢磨着在军工厂当工人没意思,他爹也不帮他“活动”,还不如搞点钱做生意呢。
作为家里受宠的长子,他自然知道丁明霞藏钱的位置,他也没跟丁明霞说,趁着某次调休,就去老两口屋里找了存折。
这一看就不对了,怎么这几个月只有出账没有进账,而且出账都是大笔大笔的?
好嘛,全家人一起追问丁明霞存款的下落,丁明霞哪里还扛得住?
柳志刚父子俩跑去丁家闹了一通,丁家老两口又跑来军工大院闹了一通,闹得整栋楼都对他家的那点事了如指掌了。
“最近我可是隐约听见好几次你的名字了,柳锦诗去了西北,他们鞭长莫及,没准就得来找你。”蒋红梅剥了个桔子,边吃边说。
柳绵绵靠在躺椅上,无所谓道:“首先他们得找得到我,其次他们得说得过我,唔,其实打架我也不怕的。”
想到之前赶大集时被辣椒水泼了一脸的摊主,蒋红梅:“……”
“行吧,我就是过来给你提个醒儿,我去店里了。”蒋红梅站起来。
柳绵绵问:“真的不办服装厂?”
蒋红梅:“……这都年底了,办也来不及,明年再说吧。”看看,才几个月时间,她都已经习惯成自然了,听见柳绵绵说办服装厂,都已经见怪不怪,非常淡定了。
甚至,拥有了三家哗哗挣钱的店面后,她和刘安民还真的悄悄讨论过盘个批发档口或者是弄个服装作坊的事情。
一步到位开大服装厂可能做不到,但是广市那边也有很多十几二十个人的作坊,抄一大公司的版,也有直接抄港城的版的,做好就直接拿去档口批发。
年底这阵子他们应该能挣不少,几个大衣、羽绒服的款式都卖得非常非常好,等开年或许真可以租个地方弄个小作坊……钱不够柳绵绵肯定有,反正她和刘安民早商量好了,得一直拉着柳绵绵给他们投资。
柳绵绵这人是有点神奇的,别看她成天懒洋洋的,但她的脑子是真好用,而且,蒋红梅和刘安民默默觉得,柳绵绵是有点“运道”在身上的。
逢凶化吉,遇难呈祥,财源滚滚什么的。
这些词儿好像都能套在她头上。
蒋红梅和刘安民都不是在被人宠爱的环境中长大的,他们的人生都是靠着自己磕磕绊绊的努力走过来的,所以就更加觉得,和柳绵绵这种有“运道”的人一起做生意,他们才能走得更顺。
反正从卖布料开始,他们就挺顺的,一辈子都没这么顺过的俩人,自然希望以后都能这么顺。
柳绵绵倒是不知道蒋红梅的想法,她问蒋红梅,其实就是想确定一下蒋红梅是不是暂时没有办厂的打算,那么她就准备把手头的钱拿去前进乡办厂了。
前两天余国梁打电话过来,说鱼塘的鱼已经肥了,山地上种的花生都采收完晒干了,甚至接茬的油菜、苜蓿都已经种回去了,最近地里活儿少了,余国栋那被一推再推的婚礼,也就准备排上日程了,让她和沈家人都一起回去喝喜酒。
柳绵绵听他说前进乡后来动员了好几个村子种新品种的花生,一开始不少人都不乐意,只有一些村干部,做表率领了任务,也有一些人是冲着乡里给免费种子,也领了一些,现在花生收获以后,那些人都乐坏了。
因为新品种的花生产量和出油率都特别高。
柳绵绵打听了下前进乡花生种植的面积,顿时觉得当初说好的榨油厂可以办起来了,正好趁着年底大家用油量大,可以挣一波,然后明年养殖场也可以弄起来了,毕竟除了油渣饼,还有那么多轮作的苜蓿呢。
柳绵绵准备拿一部分钱去前进乡做投资。
听说要去前进乡喝喜酒,沈伯康他们倒是也兴致勃勃,只不过沈伯康最近手头有个研究,正处于紧要时刻,没时间去,而俞婉则是要出差去京市,正好能顺道去看看沈维云,于是也只能遗憾作罢。
最后倒是刘婶和王叔跟着柳绵绵他们一起去了。
王志远在前进乡一待就是几个月,中途都没回过南城,虽说他早打电话来说过年前就会回来,老两口到底心里记挂着,有机会就想亲自去前进乡看看。
当初觉得他赖在前进乡跟着养鱼种地,听着实在不靠谱,现在倒是听说干得还不错?
这天吃过早饭,几个人就大包小裹地去了车站。
俞婉提前一天去了京市,沈伯康一个人在家没吃没喝的,干脆也收拾了日常用品回研究所宿舍住去了。
所以他们谁也不知道,就在柳绵绵他们出门后不久,丁明霞找来了求知巷。
丁明霞也是没办法了,儿子天天逼着她拿钱出来,弟弟那边也天天被逼债,可她哪里还有钱?所剩不多的钱都在存折里,柳志刚直接把存折锁到他办公室的抽屉里去了,家里谁也别想拿到手。
最后还是儿媳提醒她,说柳绵绵和蒋红梅一起做生意了,而且,哪怕她不做生意,沈家也有钱啊!不管是亲闺女还是亲家,这种时候,怎么的也该帮衬他们一把吧?
丁明霞是有些犹豫的。
当初亲闺女回城,一开始她看着闺女长得不错也有高中学历,以后没准也能找个不错的婆家,所以也试着笼络了一段时间。
可没多久就发现,这孩子脾气坏还自私,加上也确实没多少感情,时间稍微一长,也就没什么好态度了。
扪心自问,她确实没花多少心思在对方身上,加上两千块钱彩礼的事,还有锦诗算计对方的事,丁明霞也知道,柳绵绵对他们一家子是不会有什么好脸的。
可实在是被儿子和弟弟逼得没办法,想想豁出自己一张老脸,要能平了弟弟的外债,能弄到钱给儿子做生意,其实也是值得的,这才鼓着勇气来了求知巷。
丁明霞记得沈家是求知巷9号,可敲了半天也没人开门。
正好曹大妈路过,她打量丁明霞一眼:“你谁啊?”
曹大妈态度可不好,满脸的警惕戒备,他们求知巷这一片可是出了名的条件好,说不准就有人过来踩点准备干坏事呢?她可是很有生活经验的,不会因为丁明霞穿着打扮得体,又一副温和柔弱的样子就对她放松警惕。
她又不是那些眼瞎的大老爷们儿,看到装模作样的女人,就一下子被骗住,她最能辨别这些狐狸精了。
眼前这个就不像什么好人,年纪一大把了,还装什么柔弱。
丁明霞完全不知道,她还没开口,曹大妈就已经在心里给她打了个大大的叉,她温柔地笑笑,说:“我是这家儿媳妇的亲妈,您是附近邻居吧,我闺女柳绵绵,您认识吗?”
曹大妈打量她一眼,表情更加警惕了,她说:“你是柳绵绵亲妈,我怎么没见过你?而且,你既然是柳绵绵亲妈,你不知道他们家不上班的几个都去乡下喝喜酒了吗?”
这年头办婚礼是大事,一般沾亲带故的,都会被叫到,就算没被叫到,亲闺女一家子去乡下喝喜酒,亲妈还能不知道?
丁明霞暗暗懊恼来得不是时候,转念一想,又想到沈家人都是南城本地的,老一辈的据说战争年代都死的死、散的散了,他们可没什么乡下的亲戚,那么乡下的亲戚只能是……余家!
那死丫头不和近在咫尺的亲生父母搞好关系,倒是和那一家子泥腿子这么亲热,还千里迢迢跑去喝喜酒,可真是不知所谓。
丁明霞暗暗生气,面上却笑了下,说:“可能是什么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吧,年轻人贪玩,过去凑凑热闹也是有的。”
嘿,这就越说越不对了。
曹大妈可是知道的,刘婶这几个月都在帮乡下的那个亲戚卖萝卜条,吸溜,那萝卜条腌的是真好吃,她都买过好几次,他们家大大小小的都喜欢吃……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刘婶亲口说过的,那是柳绵绵的干娘,关系可好了。
这自称亲娘的,不知道亲闺女去干娘那里喝喜酒了,还说干娘家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这明显骗人呐!
眼看丁明霞要走,曹大妈一下子就窜了过去,伸手一把薅住丁明霞的头发,啪啪啪先抽了她一顿,然后放声大叫:“来人啊,有人来踩点干坏事啦,偷钱啦,抢劫啦,拐小孩儿啦——”
虽说对方踩的是沈家的点,可他们家离得也不远啊,保不准她去他们家也踩过点了呢?曹大妈可一直觉得,自家的条件在求知巷也是数一数二的,所以对出现在巷子里的陌生人,一向都是警惕又警惕。
丁明霞在她眼里,那就是漏洞百出得跟个筛子差不多了,这必须得好好教训一顿,让她和她的同伙儿知道知道厉害。
曹大妈一通大吼,很快引来了附近的邻居,大家过来看到曹大妈薅住对方正一顿猛抽,以为这个女人是正干坏事被曹大妈当场抓住了,这还等什么,赶紧的上去帮忙。
帮忙的同时,自然也有“正义”人士趁乱也给了丁明霞几下。
丁明霞倒是一直喊着“我不是,你们误会了”,可这乱糟糟的,谁会听他们的?
等到不知谁喊的公安过来时,丁明霞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了。
而此时,一无所知的柳绵绵已经坐上了去往前进乡的汽车。
在乡里下了车,柳绵绵他们先去国营饭店吃了午饭,然后才找了辆拖拉机,花三块钱请对方送他们去留下村。
“你们是城里来的吧,去留下村走亲戚?”开拖拉机的大叔随口问。
刘婶笑呵呵地:“咱们是来喝喜酒的。”
大叔明白了:“是去老余家喝喜酒吧?听说留下村老余家承包了两个村子的池塘和山地,那鱼养的,又肥又大,头一茬就卖了不少钱。他家算是翻身了,这一开始还不少人嘲笑他们呢,说他们想挣钱想疯了,现在可没人这么说了,都羡慕呢!最近咱们这附近的几个村子,养鸡的、养猪的、种树的都多了,大家都想学着挣点钱呢。”
没想到余国梁他们还成了前进乡的风云人物了。
刘婶和王叔顿时与有荣焉。
拖拉机开起来以后,声音太响了,大叔倒是没再说什么。
大冷天的坐拖拉机真是谁坐谁知道,反正柳绵绵用围巾把自己包得只剩一双眼睛露在外面,也还是感觉差点被吹傻了,后面干脆就把沈维舟当人形挡板,窝在他怀里,坚决不冒头。
沈维舟体温一向偏低,但他其实不怕冷,异世时冰天雪地生存是家常便饭,异能虽然已经消失,但他的身体其实比这个世界的一般人都要强悍。
拖拉机刚开到村口,路旁一个皮肤黢黑的小伙子突然从旁边的竹林里钻了出来,冲着他们一通大喊:“妈,爸,维舟——”
拖拉机停下来。
王志远冲了过来,满脸激动:“爸妈,你们怎么也来了?”
刘婶一下车就抡起手拍了王志远好几下:“你说呢,出来一趟人就丢了,也不知道回家看看。”
王志远连连讨饶:“妈,妈,我这不是忙着吗,太忙了没时间……”
付完车钱柳绵绵第一句话就是:“让我哥赶紧去买个摩托三卡吧,我看有人在上面弄了个棚子,还能遮风挡雨的。”
她早先电话里就和余国梁说过了,余国梁一直拖着没买,柳绵绵猜测他是不想又跟她拿钱,毕竟这玩意儿最低端的也要好几百。
不过,这是必要的交通工具,这次她必须得说服余国梁买。
一路往村里走,不少人都是先和王志远打了招呼,然后才发现柳绵绵,可见王志远在村里混得不错。
王志远拎着个竹篮,他刚才在村口竹林里挖竹笋,篮子里有小半篮的竹笋了。
“这笋鲜嫩,回头让婶子炒肉给你们吃,嘎嘎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