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边缘甚至能看到一层极其纤薄、近乎透明的新生皮膜!
那两处昨天还渗着血、显得有些狰狞的划伤,此刻竟像是几天前受的伤,根本看不出是仅仅过了一夜的新鲜伤口!
“哇!妈妈!小老鼠快好了耶!”小阳立刻喊道,语气之夸张,很难不让人怀疑他就是故意说给谢廷川听的:“妈妈,你的药膏好厉害哦!”
沈予欢忍着笑看了谢廷川一眼。
谢廷川的目光死死地锁定在老鼠那几乎愈合的伤口上,眼神深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并未在意小阳的挤兑。
作为一名军人,他太清楚这样的愈合速度意味着什么——这绝不是实验室报告里轻描淡写的“效果普通”!这简直是颠覆认知的“神速”!
他看向沈予欢。
沈予欢朝他眨眨眼,漂亮清亮的杏眼仿佛在说:看到了吗?我并没有骗你,十分傲娇。
随后,她蹲了下来,拿起昨天晚上放置在旁边的手套戴上,俯身抓起一只老鼠,轻轻点了点其中一只老鼠伤口附近完好的皮肤。
那老鼠只是动了动,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疼痛或不适。
“精神头还不错!”沈予欢对谢廷川说:
“没有中毒和不适的症状,这是第一天!明后两天,老鼠的伤口就能好了,往后再观察半个月或者一个月,要是老鼠依然没有其他症状,基本就能排除你所说的细胞毒性?”
“……”谢廷川没有说话,目光灼灼地盯着她。
沈予欢抬头朝他挑眉,惊呆了?
她刚起床,头发有些凌乱,没有化妆,素颜的她看起来清新自然,皮肤白皙透亮,五官精致,本就漂亮得让人忍不住侧目。
而此时,她眼中的自信和明媚,更是让人移不开目光。
谢廷川的喉结不自觉滚动。
沈予欢手里老鼠挣扎发出稀碎的尖叫声,却怎么也盖不过他胸腔里“咚咚咚”的心跳声,仿佛要冲破胸膛跳出来。
他的呼吸跟着轻了半分——他好像有点明白昨天老孙所说的“爱”了……
*
“啦啦啦啦啦啦~噗嗤!哈哈哈哈!”
沈予欢踩着自行车在路上,哼着小曲儿,脑海中不自觉想起在家里谢廷川看到老鼠状态后看她的目光——像是在凝视着一座宝藏,眼神里满是欣赏。
她的虚荣心在那一刻被彻底点燃——被人欣赏,还是被不相信她的人欣赏,怎么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呢?
就是,她高兴过了头!
她没注意看路,在经过一个路口右转时,差点撞上了一个要直行的路人。
路人企图避开她,结果手忙脚乱中被自己的脚绊倒了。
“不好意思!”沈予欢赶忙下车去扶被她撞上的人。
被她撞上的人大约二十五六岁,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短袖衬衫,下身搭配一条黑西裤,裤脚随意挽起一截,露出脚踝,脚上蹬着一双擦得锃亮的棕色皮鞋,这个装扮在这个年代的京市,是十分时尚的。
看到沈予欢过来扶他,他笑了笑,开口道:“我没事……嘶!”
他刚说完就倒吸一口气——手关节处擦破了皮,沾着细小的沙土,还渗出了血。
“出血了,”沈予欢蹙眉。
衬衫男用力吹了吹伤口,眉头紧蹙,似乎不太耐痛,但看向沈予欢还是扬起笑脸:
“就一点小伤,我回去处理一下就好了。没事,你不用愧疚,要不是我突然跑起来,你也不会差点撞上我,更何况这是我自己躲避摔倒的。”
这事两人各有一半责任。
沈予欢闻言便道:“我是医生,前面就是我就职的医院了,要不你跟我去医院,我给你处理一下伤口?”
“你是医生啊?”衬衫男闻言高兴道,“可以啊,那走吧?”
“嗯,”沈予欢点头,一看衬衫男往她的自行车后座走,她眼皮子一跳,立刻说:“医院不远,大概五百米,你走过去吧?”
她能不能驮动这么大块的男人先不说,这年头大家都比较保守。
她一个已婚妇女搭着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男人,谁知道会不会被人说闲话?
反正路不远、伤也不重,让他走过去算了。
衬衫男明显呆滞了一下,而后反应过来,说道:“好,那我走路过去。”
“好!”沈予欢去推自行车,“你到了就去中医科找我。”
“好。”
沈予欢骑着车先到医院,在药房拿了一瓶碘伏,换上白大褂,趁着男人没来,去接了热水。
接水时,衬衫男——孟知远来了,敲响中医科办公室的门:“请问,这是中医科办公室吗?”
这年头穿白衬衫黑西裤的人不多,林香君和杜方海同时看过去,异口同声问:“对,你来看病吗?”
孟知远环视办公室,没看到沈予欢,皱了下眉:“我找另一位医生……”
“你来了?”沈予欢刚好接水回来,看到孟知远便说,“进来吧,我给你处理伤口。”
她走到办公桌前放下热水,拿出碘伏和棉签,示意孟知远把手放桌上。先挑出泥沙,涂碘伏,再拿出创伤膏涂上:“好了。”
“谢谢。”孟知远收回手,笑着道谢。
“不客气,是我撞了你。”沈予欢拧紧创伤膏瓶盖——这是她昨晚新熬制、今早分装的,带了好几瓶来。
“主要是我突然跑起来没看路。”孟知远笑道。
沈予欢不跟他扯是谁的责任,就笑了笑。
“要开单子缴费吗?”孟知远问。
“不用,小事而已。”
“好吧,不管怎样都谢谢你。”孟知远起身道别。
沈予欢客套回应:“再见。”
第121章 苦命人
林香君一直竖着耳朵,等孟知远走后立刻凑过来:“予欢,怎么回事?伤口消毒都找到中医科来了?”
“我骑车撞了他,让他来处理伤口。”
“原来如此~”林香君一脸兴味,“但我怎么觉得他对你有点不一样?不会是看上你了吧?”
“别胡说!我都结婚了!”
“哦哦哦对对对!我就开玩笑!不过那男人长得挺俊,穿得也时尚,条件应该不差。要是撞到我,就算我年纪大了配不上他,也得把我小姑子介绍给他!”
她又惋惜,“你要是没结婚多好,你们俩站一起挺般配的!”
沈予欢语塞:“我男人也不差啊!”
孟知远确实帅,但按她的审美,她还是更喜欢谢廷川那种,面容硬朗刚毅,气场沉稳强大、不怒自威,多有安全感啊?
虽然她不需要男人给她安全感,但她更不需要男人给她拖后腿,而谢廷川一看就不是拖后腿的!
总体来说,她还是很满意谢廷川这个丈夫的——就是他的精力太好了点,如果他能控制一下就更好了!
“谢团长?对啊!你男人是谢团长,比谁都不差!我刚忘了!”林香君立刻倒戈,“差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
自从沈予欢说包虹的病在肝不在胃,包虹紧张一阵后睡着了,孙秉安却几乎一夜未眠。
次日一早,他向部队请假,带包虹去了军区医院肝胆科。
候诊区长椅上坐着几个人,孙秉安和包虹坐下。
气氛凝重,本有些心大的包虹也紧张起来,见孙秉安坐立不安地抖腿,又气又笑:“别抖了,晃眼!”
“转移一下注意力嘛!”孙秉安停下抖腿。
“予欢只说肝有问题,又没说多大事!”包虹翻了个白眼,握住他微凉的手,“肯定没事!”
孙秉安被她一打岔,没那么紧张了,目光无意间扫到斜对面一对婆媳——
年轻女人看起来有四十多岁,面容枯槁、眼窝深陷,显然病入膏肓,被头发花白的老太搂在怀里。
年轻女人带着希冀:“妈,我的病一定能治好,对吧?”
老太红着眼圈,语气坚定:“对!我们到京市了,军区医院是大医院,一定能治好!”
“可大医院要钱,我们没有……”
“优良是烈士,你是烈士遗孀,国家不会不管我们。只要能治好你,我当牛做马都行!你不能死,家里还有两个孩子等你呢!”
“妈……”年轻女人哭了起来。
周围人听着对话,无不动容。
包虹擦了擦眼泪,推了推孙秉安:“老孙,烈士遗孀,能不能帮帮她们?”
孙秉安没回答她,震惊地看着婆媳俩,突然站起来,不确定地问:“你们是郑优良的母亲和妻子?”
婆媳俩抬头,郑母一看是孙秉安,大惊:“你是孙指导员?”
“……是我。”孙秉安看着憔悴的她们,心头抽痛。
郑优良是他手下的兵,当年执行任务牺牲后,他作为营里的指导员负责慰问,见过郑家人。
那时他们虽因丧亲之痛憔悴,却不像如今这般苍老,比实际年龄看起来要大十几二十岁!
一听是孙秉安,郑氏婆媳哇地哭了出来。
从她们的口中得知,郑优良牺牲后,他的妻子马春风没有改嫁,跟公婆一块把一儿一女养大。
一家子都是良善又勤快的人,大家齐心协力把劲儿往一处使,日子过得倒也还不错。
但好景不长,郑父上山砍柴,碰到了一只野鸡,想要抓来给家里人补身体,结果追的过程中,跌入悬崖,也走了。
家里只剩下两个女人和两个孩子,亲戚朋友觉得她们好说话,打起了抚恤金的主意,一个借一点,抚恤金都给借走了。
但到了还钱的时候,婆媳俩上门求爷爷告奶奶,也没能要回来多少钱。
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两年前,马春风的身体开始不好,因为没钱,一直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