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都点点头,没说什么。
沈相公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孩子也挺可怜的,没个女人给他做饭,他们肯定得出来找食。
到了面馆,沈知霜点了一碗大的刀削面,又点了一碗小的,父子两个人头对头,吃得不亦乐乎。
“沈哥,你这不打算继续干活了?看你在家歇了好几天了。”
沈乐乐口中的陈叔对他爱搭不理,对沈知霜则是又换了一副嘴脸。
“谁说我不干活,这些日子我都忙着准备单子,我这走街串巷的活计,那可真是不容易,肯定得先把该准备的都准备好。”
吃完了饭,沈知霜翘着二郎腿,一副不想搭理陈壮的样子。
她越是不想搭理,陈壮越是对她讨好:“沈哥,那你开秋还会出去不?”
沈知霜瞥了他一眼:“想让我带什么就直接说,别吞吞吐吐。”
陈壮挠了挠头,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咱家这个面馆开得倒是不差,我爹娘在准备我的终身大事了,秀秀她就喜欢你带来的簪子,可每次还没等咱们自己人买,你就都给送到县里去了,我是想着,你能不能给我留下一支簪子,多少银子都行。”
“小事,我儿子天天在你们这边逛,你还得帮我看着点,簪子就当是给你们的贺礼,我送秀秀一支,但你得等过几个月——你们俩的亲事还有多久?”
听到她的问题,陈壮的黑皮脸上蒙上了一层红:“大概得冬天才能办。”
“那晚不了,你让你未来娘子再等几个月,有货了我第一时间给你。”
“好好好,多谢沈哥了。”
沈知霜漫不经心地点点头,目光一边盯着在四处瞎逛的小崽子,一边打哈欠。
“不是我说,沈哥,你也得考虑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咱们镇上你的条件是数着的,媒婆给你介绍的姑娘你都不乐意,难道你是要娶个天仙?”
沈知霜忍不住又瞥了陈壮一眼,这人可真是说飘就飘,这还开始管她了?
“我遇见想娶的自己就娶了,少关心别人,多看看自己。”
看她不高兴,陈壮就没多说。
在他们这群人看来,沈知霜纯粹是眼界太高。
这对父子搬来梧桐镇之后,好多人看中了沈知霜的小白脸,也不嫌弃他带个孩子,想跟他一起过日子。
可来一个他拒一个,如今都没人跟他说媒了。
“乐乐,玩够了没?咱们得回去了。”
沈知霜懒得再跟陈壮聊下去,喊着儿子的名字打算回家。
听到乐乐这个名字,陈壮觉得牙有点酸。
虽说这年头叫什么的都有,可谁家会给自己小孩叫乐乐,大柱铁蛋不都行,沈知霜偏偏跟人两道着,一定要叫个重字的,这小名听着都酸得慌。
沈知霜不理会旁边人异样的目光,拉着自家的小崽子,父子俩晃晃悠悠地回去了。
不得不说,沈知霜在梧桐镇的日子还算是挺潇洒的。
要是她以一个女人的面貌现身,麻烦自然不少。
但她作为一个男人,面对的舆论压力就小得多。
旁人看到她带个孩子,还会认为她是个痴情种,不会多想什么。
沈知霜的生意头脑还是可以的,这三年里,各种生意她都试过了,赔得少赚得多,攒下了不少积蓄。
加上她从李渊那里顺来的那些银子,其实沈知霜非常富裕。
要是她不想折腾,一辈子平平淡淡地就过去了。
可是她闲不下来。
有时候沈知霜挺感激李渊,幸好他统一了江山,这要是还处于乱世,她的日子可没这么好。
既然都处于太平年代了,沈知霜还想再折腾折腾,多见见世面。
第432章 平行时空:心思
如今镇子上的人,都认为她是走街串巷来回贩货的商人,时不时还让她带点东西,有些力所能及的,沈知霜都帮着带了。
但她的确不是商贩,她只是每年给自己放个假,出去闯荡一番而已。
三年了,沈知霜跟那群江湖人仍旧保持着联络。
人得有来有往才会有交情,沈知霜深谙这个道理。
所以她主动跟那群人保持着友谊。
前不久,她还给某个神医搞了点外科上的科普,让他的医术突破了一截。
总之,沈知霜本来就很聪明,让她利用自己的聪明,跟别人处好关系,那真是信手拈来。
有这群江湖人保驾护航,沈知霜的生活安全性够高。
“爹,咱们什么时候出去玩,这镇子我都待够了。”
乐乐围着家里院子转了一圈,又跑过来对沈知霜撒娇。
“这么热谁出去?你要是出去了,自己带把盐,人家走在路上都不需要带干粮了。再等段时间。”
沈知霜三言两语把儿子打发了。
乐乐只好点头。
他可不想成为别人的粮食,他只好委屈地又去找旁边的大柱子玩儿了。
“乐乐,记得早点回家。”沈知霜叮嘱了一句。
“好!”
沈知霜这才笑了。
她给儿子起这个名字没什么别的想法,就希望他快快乐乐的。
这只是个小名而已,大名她认为小孩长大以后自己取比较好。
毕竟命运需要掌握在自己手里,她要是给他起个大名,人家觉得不好听,自卑了,产生心理创伤了,那可如何是好?
儿子出去玩了,沈知霜继续睡大觉。
她最近跟那些江湖人来往有点密切,天天帮他们干点灰色地带的勾当,晚上根本没多少空睡,真累得够呛,必须得白天补觉。
她结交的这些江湖人中没坏人,人家只是喜欢劫富济贫而已。
沈知霜对于这种能平均百姓财富的人,当然选择保持暧昧的态度。
没害她,又对她好,那就是她的盟友。
睡到晚上,沈知霜又跟儿子出去吃了一顿。
镇子上的人都知道沈知霜有点银子,却也不敢打她的主意。
谁不知道沈知霜人脉广,就连镇上的衙役、县里的一些官,都要跑来找沈知霜谈天说地。
谁好惹,谁不好惹,他们还是能分清的。
哄着儿子睡着后,沈知霜提着那罐子儿子打来的酒,慢慢悠悠地从地下暗道下去了。
“今日怎么来得这么晚?”
沈知霜对着褚江流翻了个白眼:“我家孩子睡得晚,怎么着,我还得把他打晕过去吗?”
褚江流没接话,知道她嘴巴厉害,谁敢故意挑衅她。
“快点儿给我喝一口,我这真是疼得不轻,动不动踩牛粪就算了,本来就是想劫个奸商的马车,谁知道这其中还有皇帝的人,这几天真是犯了差运,改日我得去拜拜。”
开口的是另外一个男人。
这是个长着络腮胡子的汉子,他正躺在茅草床上,腿上包着布条,一看就是受了伤。
听到皇帝那两个字,沈知霜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
三年了,尘归尘土归土了,早就不相干的人,她还需要怀念还是怎么着。
“喝,多喝点。”
喝醉了给他上药,他才不觉得疼。
沈知霜通过那堆江湖人,又认识了别的江湖人,如今跟她结识的有很多个——大家都认为她一个弱女子能假扮男子在天下游走,还不被发觉,是个人物。
跟这群人结交期间,沈知霜当然也遇见过坏人,但都化险为夷了。
如今跟她关系好的,都是她能信得过的、人品过硬的人。
人家帮她,她自然也会帮人家。
络腮胡子就是她目前帮助的对象。
这人人品太正直,又有着盗窃的“本事”,总想做出点意想不到的事儿。
上个月,他听闻一个奸商携带着大批金银要从西北赶到京城,就埋伏在路上,想劫富济贫,装一下大侠。
没想到这奸商是替皇帝做事,带的也不是金银,而是一些神神鬼鬼的东西。
这下好了,他撞上了。
那奸商被大批高手护送,他一人难敌,当场就受了伤,后来被人接应,才留下了一条命。
如今他还在被通缉阶段,想必此事很难善可,往后他必定得出去才能够保住性命。
但他伤情未定,总不能让他带着伤走。
这不,沈知霜就派上了用场。
没人会猜到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镇上还会有一个地下的暗室,暗室里还会藏着一个人。
一坛子酒被那个络腮胡子咕嘟咕嘟几口就喝完了,他喝完后,褚江流眼也不眨地给他上药。
络腮胡子倒是条汉子,愣是咬着牙,憋得冷汗连连,一声都没吭。
“再上几日药好好养养,等他能站起来了,我们就不在你这里待了。”
褚江流看着络腮胡子睡着了,对沈知霜道。
“也行,你们先出去躲一阵,千万别被人抓到,抓到了也别把我供出来。”
褚江流忍不住笑起来:“你放心,我俩肯定不会连累你。等把他送出去,我再回来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