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澈略琢磨了一下,谢过钟鸣,又去了一趟珠宝阁,这才回家。
江湖上的事情到底离他太远。
倒是李凝露出了深思的神情,只是过了一会儿,还是摇头放弃。
神秘的江湖组织太多,她又不能变成别人肚子里的蛔虫,就算被盯上了,还能怎么办?
李澈好笑地摸了摸她的头,说道“经过红鞋子一事,这些江湖组织已经落进了朝廷的眼里,自顾尚且不及,所以你这些日子最好还是留在京城里,等白袜子告破,我才会放你离开。”
就算他不说,意识到红鞋子背后还有人,李凝也没打算走。
公孙兰虽是出于私人恩怨要杀她,但难保白袜子里就没有想要替她报仇的人,她要是死了,这些人大概不会再费心对付李澈,但她还活着,红鞋子却倒了,这样的情况下,李澈是很危险的。
李凝从一醒过来就发觉自己的内气损耗得很厉害,就连本元都亏了许多,虽然她也发觉体内的金丝蛊正在滋养她的丹田,但宝物再好也是别人的,李澈已经和她说过,保守估计,她想要养回实力至少也要一年半载。
实力下降,不代表她保护不了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这一点心思李澈不用看都明白,但他什么都没有说,用过晚饭,他忽然从怀里取出一串明光灿烂的宝石璎珞。
李凝不大佩戴珠宝首饰,她有些奇怪地问道“这是给我的?”
李澈替她把璎珞系上,说道“义父给的,我刚才去了一趟珠宝阁,管事送来的,你的事情我没告诉义父,也许是觉得你在京城待的时间太久了,所以他让管事替你置办几套贵重的首饰,其余的过几天才能备齐。”
阎铁珊到底做过太监总管,深知人靠金装的道理,美人穿戴朴素,总会有人不知好歹,像李澈带回来的这串宝石璎珞戴出去,至少要让绝大多数识货的纨绔子弟望而却步。
李凝拉扯了一下璎珞带子,只觉得这一大串宝石坠得脖子有些难受。
她已经习惯了江湖打扮。
李澈倒是觉得不错,却没有勉强的意思,只是说道“在家可以摘,出门的时候还是戴着,我让他们赶工了几顶蚕丝帷帽,上面小半截还是纱,这样可以不用再戴面巾。”
李凝认真地点了点头。
李澈又道“过几天我可能要忙一段时间,改律繁杂,还要加上重新量刑,到时候恩师应该会让我去打下手。”
李凝疑惑地说道“白天你不是说,只是去报平安?”
李澈说道“我当然是去报平安,可量刑的事是师母说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说这话时脸上带着全然的疑惑,要不是李凝实在了解他,几乎都要以为这是真的了。
李澈说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他捏了捏李凝没什么肉的脸颊,说道“我讨厌陆小凤,但不代表我想让你活在这样的律法之下。”
李凝听着他说话,黑亮的眼眸透着一点薄薄的光彩,像是水洗过的天空,一片澄澈,李澈能从她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他笑得越发真心实意起来。
李凝小声地说道“有时候我觉得,如果朝廷的律法能公正一点,会不会就没有江湖,因为只要人人尊法守法,所有人都能活得很自由。”
这倒是在李澈所知范围之内。
李澈想了想,说道“朝廷势强,江湖势弱,江湖势强,朝廷势弱,二者并非对立,之所以说侠以武犯禁,是因为朝廷本就不公,比如纨绔犯事,朝廷会判以铜赎刑,交了罚银就没事,但犯在江湖人手里,轻则伤,重则死。”
江湖是朝廷的阴影,此消彼长,江湖势力越大,代表着朝廷越弱,如今的朝廷当然算不上弱,可江湖势力一茬又一茬,因为江湖人要的公正朝廷给不了。
陆小凤当然是侠,他虽有官府的朋友,但遇事从不会想到报官,是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用江湖经验办事,他把自己当成“官”的一种,朝廷的官论法,他论的是情理义气。
西门吹雪的侠也是这样,他一年出四次门,每次杀的都是该杀之人,其中虽有大半都是朝廷同样在通缉的要犯,但也有按照朝廷律法来说罪不当死,但西门吹雪觉得该死,于是杀人。
李澈这辈子都是做不了“侠”的,但不妨碍他理解这种侠义。
过了两天,王相果然在朝中提出了重新议刑之事,经由朝堂论辩,天子首肯,之后陆陆续续转了两天天流程,议刑之事就落定了。
西门吹雪如约前来收回金丝蛊。
他来的时候其实也不算晚,但近来入冬,天黑得早,他来时李府晚饭都过了有一会儿了,李澈专程请了休沐在家等了他一天,临晚刚好被相府的人来请了过去。
李凝在客厅等得睡着了。
桌案不远点着一盏灯,幽幽的青烟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甜香气,李凝枕着一只手臂睡在椅子扶手上,半张脸刚好被烛火映照着,比起数月前的锋芒,几日前的病弱,她看上去有些软乎。
西门吹雪站在厅前,一时不知是该径直过去把人叫醒,还是站在外面等她睡醒。
好在李凝睡得不熟,本来也是,不是实在困了的人,很难在椅子上睡熟。
她一睁开眼,就看到西门吹雪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
李凝轻咳了一声。
毕竟先前她对西门吹雪的态度并不怎么好,谁能想在她中毒快死的时候,救她的竟然会是西门吹雪呢。
她连忙站起身来,说道“西门大侠……”
西门吹雪看了她一眼,说道“请我救你的人是陆小凤。”
要是换成初入江湖那会儿,李凝大约听不懂这里的江湖人说话说到一半的剩余意思,但现在她已经接受良好了,知道西门吹雪的意思是她只要承陆小凤的情就好,对他实在不必要这么客气。
李凝松了一口气,但还是笑道“当面叫大侠还是很奇怪的,那我就叫你西门公子了。”
西门吹雪这辈子还没被人叫过公子,但他并不在意这些。
李凝一边解着手腕上的绷带,一边说道“这次真的是多亏西门公子……”
她话还没说完,西门吹雪忽然一步掠近,李凝下意识地想要防备,但她的动作比先前慢了许多,西门吹雪手已经伸到她脑后,她的刀才将将拔出。
随即客厅一暗。
西门吹雪熄灭了李凝桌案上的那盏蜡烛。
客厅内悬挂的夜明珠在这时发出了柔柔的光亮,虽然不比蜡烛的光,但对习武之人来说,还是很明亮。
西门吹雪把蜡烛连带灯座一并拿在手里,指腹一碾烛油,眉头皱起,说道“蜡烛里被掺了紫明砂,连续闻一个月,毒性就会弥漫全身,除了红鞋子,你还有仇家?”
李凝惊疑地说道“白袜子?”
西门吹雪起初以为是个人名,或者是江湖外号,等听了李凝的解释,才道“他们想要你的性命,杀一儆百。”
李凝一惊,如果正面对敌,她根本不怕,但这种下毒下到家里面的暗杀手段,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西门吹雪看着李凝,淡淡地道“一次不成,必然还有下次,我并不急需金丝蛊。”
李凝回过了神,摇了摇头,说道“西门公子对我有救命之恩,哪有恩还没报,就要先欠的道理,这金丝蛊还请公子收回。”
西门吹雪认真地看着李凝,那是一种观察的眼神。
李凝根本没注意他的眼神,低头解开了包扎着手腕的绷带,露出那一道已经快要长好的伤口。
玉色的手腕在夜明珠的映照下透着微微寒意,仿佛是玉雕成的,一道红痕横亘其中,却不显得狰狞,反倒勾勒出淡淡的艳色。
李凝把手腕递到西门吹雪面前。
西门吹雪绝不是能被美色打动的男人,但他看着李凝,却忽然笑了,说道“你很好。”
第66章 陆小鸡传奇(12)
收回金丝蛊的过程很痛苦。
好在李凝原本就是个很能吃苦的人。
西门吹雪把金丝蛊取出来后, 倒也不像那天一样小心, 他看着手上还带着些许血迹的金丝蛊,说道:“习剑本不该拘泥于外物, 原本我并不打算收回。”
李凝这几天切实地感受到了金丝蛊的好处,她有些惊讶地说道:“人有天资高下,也有出身不同,还有人运气超群, 为何天资运气是自己的,宝物就是外物?”
西门吹雪说道:“你说得对。”
但他仍然没有收回金丝蛊的意思, 他来之前大约也有过想法, 只将金丝蛊放进了一个非金非玉的细长筒里。
李凝也不好劝他,毕竟金丝蛊是他的东西。
西门吹雪是个不习惯和人废话的人, 然而他稍作停顿了一下, 忽然问道:“你为何习刀?”
西门吹雪当真有些好奇。
平心而论,江湖上的年轻剑客也许大多都对他有憧憬,他也确实带动了一些年轻人习剑,但在他之前,习剑的人也远远胜过其他兵器,剑为百兵之君,与大多数武艺相合, 剑为利器, 锻剑的工艺在数个朝代之前已经十分完美,剑为正气,江湖人从来都是仗剑行侠, 剑客多是侠,因为心中有剑的人必然也有正气。
李凝的刀极美,艳得几乎压了杀气,但刀就是刀,无论再美的刀,都逃不过刀的真意:百兵之胆,霸道刚猛。
习刀的人本就少,何况还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和霸道完全不相干的姑娘家。
李凝倒是没有多想,在她看来刀和剑没多大区别,都是杀人的利器,难道还得分哪个杀人手感更好一点?
她轻轻地敲了一下手里的短刀,说道:“教我的人用刀,我也就用刀,至于他为什么用刀,他倒是说过一次。”
那时苏梦枕已经病得很重了,唯有一双眼睛亮如星火,李凝一生之中再也没见过比他更明亮的星火。
李凝慢慢地说道:“刀在手里,命就在手里。”
隔世的话语仍旧带着一股不肯熄灭的执着之意。
西门吹雪从未听过这样的话,对他来说,剑是一切,但剑绝不会是他的命,相反,性命在剑道面前不值一提,他每一次出剑都是全力以赴,每遇到一个对手都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朝闻道,夕死可矣。
或许这就是刀和剑的区别了。
西门吹雪看着李凝,她看着手里的刀,眼里有情,毫无遮掩。
说出这样话的人,刀已经在别人手里,西门吹雪知道自己不必去问这人的下落了。
西门吹雪对李凝说道:“等你养好伤势,我会再来京城,到时请与我一战。”
李凝回过神来,有些惊讶,但她想了想,还是说道:“好。”
这和她上一次约架的情形完全不同,也许西门吹雪是想验证自己的剑道,但她同样也需要找到自己的道,和他一战确实是件好事。
西门吹雪走了。
李澈直到第二天才回来。
李凝不习惯对李澈隐瞒事情,除了西门吹雪来过,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差点被下毒的事情告诉了李澈。
李澈很冷静。
应该说他遇到事情的时候,往往都要比平时冷静上十倍。
掺了毒的蜡烛和李府里的蜡烛看上去一般无二,唯有点燃时的香气略有区分,李澈没有再点蜡烛,让管事开了库房取了些夜明珠来照亮,虽然比蜡烛要暗一些,但至少用时可以放心。
比起这个,更令李澈担心的是吃食。
能把毒下到蜡烛里,除了证明幕后之人心里缜密之外,也同样说明他其实可以把毒下到任何地方,一个在明一个在暗,想要防备当真是件极难的事情。
李府风声鹤唳了几日,除了聘专人试毒之外,李凝一应用具也被检查了几次,但李澈总觉得不放心,他的这种不放心到了一种近乎神经的程度。
就连之前答应得好好的调职,他都没什么心思去办了。
好在白袜子案告破得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