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晚笑吟吟地问他,示意他要不要再来一口。
程嘉衍惊恐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疯狂摇头,好吃归好吃,可他还是接受不了这是猪大肠!
是猪用来装粑粑的地方!!
“不吃拉倒,反正我们喜欢吃就行了。”
宝珠冷哼了声,才懒得管他喜欢不喜欢,反正阿娘做的东西,就算是毒药,那也是好吃的。
陆晚今日一口气把四头猪全给杀了,村子里也有人赶过来买她的猪肉。
陆晚全都是按照比外面低两层的价格卖的,但她也不会全部卖掉,只卖了三分之一,剩余的她要留起来存放进空间里。
等到有空的时候再将它们做成熟食。
陆晚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执着于要做那么多熟食放在空间里。
按她现在这个家底,将来是不愁吃穿的,日子也一天天好过了起来。
然而这样的日子越是平静,就越是能够让陆晚心中不安惶恐,总觉得这样的日子不会安宁太久。
她总是这样,思虑长远。
毕竟以后得事情没人能说得准。
陆晚的刨汤肉做的是相当大气了,肝腰合炒、爆炒猪大肠、一大盘炒肉,一桌子的菜,放眼望去,就没有几个素菜,几乎全都是肉。
“赵老大,你们家这猪养的实在是太好了,这野猪都被你们养成了家猪,一个个膘肥体壮了,可把咱今天给累死了!”
杀猪匠也是头一回杀这么肥的猪,那肥膘都有三指宽了,瘦肉也不错,红艳艳的,很是惹人爱。
陆晚还煮了很大一锅猪血旺,全都是已经煮好了的,她都分别装好了,想着待会儿杀猪匠们和来帮忙的人离开时,给他们也拿一些,不论是炒还是拿回去打汤都是很不错的。
“今天辛苦你们了,一定要吃好喝好!”
“这是从城里打回来的酒,哥儿几个尝尝看!”
赵元烈给他们倒酒,一桌子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
“好酒!”
“哈哈哈,痛快!”
“咱们已经好久都没有喝得这么痛快了!”
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就是他们的理想。
可大石村很穷,就连养出来的猪都不肥,要是谁家能养出个两百斤的猪来,都属实不易了。
更别说陆晚这猪,几乎都有四百多斤重,那么多肉,不知道馋死了多少人。
“娘,你说嫂子他们一家今天杀猪,咋个也不喊咱们过去吃饭,这也太没良心了吧?”
陆晚家今日热闹,那肉香都飘老远了。
馋的庄氏止不住地咽口水,她也想吃肉。
更别说她现在这肚子,也是一天比一天大了起来,一个人吃,两个人消化,自然就饿得比别人都要快。
刘婆子耷拉着一张老脸,恨恨地说:“老大那个丧良心的,都和我这个当娘的断绝关系了,咋个能叫我过去吃饭,我是真没想到,他居然能做到这个地步,真就不管我死活了!”
要说不后悔,那绝对是假的。
尤其是看着现在陆晚他们一家的日子越过越好,心里就更是后悔了。
她还听村里的人说,陆晚和城里的泰丰酒楼都做上了生意,地里种的那些瓜果蔬菜,卖给那酒楼老板,还教他们做菜,一个月也能不少挣。
然而刘婆子也仅仅只是后悔自己当初和陆晚分家,和赵元烈断亲罢了。
对于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那是拒不悔改的,并且认为自己是没有错的。
要是当初没有把陆晚分出去,要是当初她咬紧了牙不松口,不同意赵元烈断亲,他们家的日子也没有这么难过。
“祖母,我还听说,等来年开了春,四清就要去桐芳书院读书了。”
“什么?”
刘婆子和庄氏都瞪大了眼睛。
赵耀祖幽幽地说着:“这个名额是县令大人给他们的,住在大伯娘家里的那个,是县令大人的公子程嘉衍。”
先别管赵耀祖是从哪儿知道的这些事情,光是这一条接着一条的信息,就足够让她们震惊的回不过来神了。
桐芳书院…
县令大人的公子?
县令大人的公子,居然会住在陆晚家里,还天天跟着他们一起干活挖地!
“不成!”
刘婆子咬牙:“绝对不能让四清去桐芳书院读书!这个名额应该是你的,那孩子有什么资格能去桐芳书院,我家耀祖聪明伶俐块头还大,你才应该去桐芳书院!”
桐芳书院的名额,在整个县城里,每年也就七八十个,招满就不招了。
家家户户几乎是挤破了脑袋都想把孩子送进去读书。
不管是否学业有成,往后出去,说一句自己是桐芳书院的学生,那身上就是镀了一层金的,走哪儿都能吃得开。
哪怕只是去别家做个账房先生,都是格外优待的。
这样的名额,怎么就落在了赵四清那死孩子的身上,而不是她的金孙身上?
“娘,这名额都已经定下了,你还想干啥?”
庄氏不满地问,婆母从来都只知道为老二的孩子打算,却从不为她的孩子打算。
他们宏浚也是早就开了蒙的,却一直没有去读书。
“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晚饭做好了吗,你是想饿死老婆子我是不是!”
“信不信我让老三休了你!”
这句话,刘婆子最近时常挂在嘴边。
因为庄氏不听话了。
仗着肚子里头有货,家里的活儿也不干了,天天就躺在床上等吃的送到她手上去,吃的还多。
李氏看不下去,不知道在刘婆子跟前儿说了什么,刘婆子就用这一招去拿捏庄氏了。
庄氏惧怕休妻,这年头被休了的女人,都是没有活路的。
依附夫家,是她们最基本的生存之道。
否则,一旦被休弃,娘家嫌丢人,她肯定是回不去的,她一个女人独自在外,没钱没地没粮食,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知道了娘,我、我这就去做。”
庄氏心中虽然不服,可也只能乖乖听话,将那口气咽下了,不然她还能有什么法子。
“你跟我一起,去把这条猪腿送去春旺家。”
四清叫上了程嘉衍一起。
程嘉衍刚吃饱饭,肚子都是胀鼓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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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比划比划
“这么好的猪腿,为什么要送给别人,他们家又没有给钱。”
程嘉衍很是不能理解,尤其是他们今天杀猪,好多人都过来买肉,他瞧陆娘子卖的价格都不怎么高,那么好的肉,为何就不能卖个高价,狠狠赚一笔了?
“你懂什么,春旺爹上回为了保护村民,被人砍断了一条手臂,是我阿娘给接好的,我娘没收他们家诊金,他们就送了一条猪蹄来,而今阿娘不过是还给他们罢了。”
虽然阿娘没说,但四清心里都是有数的。
“阿娘不收高价,是要与人为善,这世上的人,当心怀善意,若是人人都心怀恶意,这世界早就乱套了。”
别看四清比程嘉衍小,可懂的却不比程嘉衍少。
以前阿娘在村子里的名声不好,可现在却是人人夸赞的,阿娘说,善恶都是要分程度。
程嘉衍别的没听进去,倒是抓住了这话语中‘断臂再生’这个关键词。
他惊奇地问四清:“你娘还能把人断掉的手臂再接回来?”
四清骄傲地抬起胸膛:“那当然!我阿娘可是很厉害的,这十里八村都找不到比她更厉害的大夫了!”
“当然,我外祖也是很厉害的!”
看,他娘厉害吧!
他可不管别人的娘厉不厉害,反正他阿娘就是最厉害的。
“我好像明白了。”
程嘉衍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今日来的这些人,买肉归买肉,他们约莫也是晓得陆晚卖的漂亮,还拿了些自家种的粮食瓜果或者饼子来赠予陆晚。
每个人的脸上都是真诚而又充满善意的笑容。
那种发自内心的善意,是他在县城里从未体验过的,总觉得这大石村的氛围犹如世外桃源般。
明明先前程嘉衍还嫌弃的不得了。
嫌弃这里穷,嫌弃这里的人都是乡下人,他以为乡下人都是粗鄙不堪的。
因为祖母说,穷山恶水出刁民。
越是穷的地方,人心就越是恶毒自私。
要他在书院里,千万不要和那些出身贫穷的孩子玩儿,要玩儿也是和有钱人家的孩子玩儿。
现在…程嘉衍忽然觉得,祖母曾经教他的东西,似乎都是错的。
这里的一切,都颠覆了他对贫穷之地的认知。
“春旺!”
到了春旺家,四清大喊了声,出来的是春旺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