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风禾再也听不下去,加快脚步追上狄寺丞,只留陆珩跟在后面。
这两人脑子里一天到晚都是些什么。
两个娘子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好半天没回过神。
卖春韭的娘子先叹道:“啧啧,还得是我大唐,这民风也太开放了。瞧瞧这衣袍,都是当官的爷呢,我也想找两个这样的。”
另一位娘子跟着回:“可不是,你瞧再娘子那身段,那气色,就知道是被伺候得妥帖的!”
吃得真好啊。
春日暖阳,最适合用些鲜货。
沈风禾回了大理寺,将老板斩好的腊肉清洗一番,又放进水里浸泡两刻去去咸涩。
春笋最是鲜嫩,沈风禾握着菜刀,顺着笋尖的纹路一层层剥去笋衣,露出里洁白的笋肉。
她削去老硬的笋根,切成滚刀块,又特意烧了一锅淡盐水,将笋块倒进去焯透,这样笋肉才会脆嫩鲜甜,半点涩味都无。
厨房的大锅洗得干干净净,沈风禾先在锅底铺了几片生姜,再将腊肉片平铺进去,加水烧开后撇去浮沫,再慢慢炖。
腊肉的油脂慢慢被炖出来,浮在汤面上,泛着一层诱人的油光。待腊肉炖得透了,沈风禾才将春笋块倒进锅里,与腊肉同炖。
腌笃鲜不用加过多调料,只加了些许白糖吊鲜,又丢了两颗葱段增香。
锅里的汤水咕嘟咕嘟地冒着细泡,腊肉的咸香一点点渗进春笋里,春笋的鲜嫩又中和了腊肉的咸腻。
这两种滋味缠缠绵绵,顺着锅盖的缝隙溢出来,引得守在一旁烧柴的林娃直咽口水。
约莫一个时辰过去,汤色乳白,腊肉炖得酥而不烂,春笋吸饱了肉汁,变得饱满莹润,咬一口能满是鲜美的汁水。
庞录事忙里偷闲,先舀了一勺汤慢慢呷下。
温热的汤汁滑过喉咙,腊肉的咸香混着春笋的清甜在舌尖漾开。
怎这样鲜!
定要泡饭!
史主簿舀了满满一勺汤泡饭,扒拉着往嘴里送,孙评事胃口好,连吃两碗。
狄寺丞端着碗坐在一旁,先夹了块春笋送进嘴里,牙齿轻咬,“咔嚓”一声脆响,汤汁四溢。
他又舀起一片腊肉,肥肉入口即化,瘦肉酥而不柴。
他忍不住瞧了瞧自己的肚子。
好似大了一圈。
他慢慢嚼着,抬眼瞧见沈风禾正站在一旁收拾碗碟,便笑着开口:“沈娘子啊,你这位郎君,真是只狐狸。”
沈风禾笑着过来,认同道:“狄大人这话怎讲?小女也深有体会,他平日里看着跳脱,实则坏得很。”
狄寺丞扒了几口饭,“查这飞头案时,他成日里拉着本官东跑西颠,一会儿说线索断了,一会儿又道疑点重重,那副愁眉不展的模样,竟把本官都唬住了。”
他顿了顿,又道:“实则他心里玲珑剔透,早就把来龙去脉摸得一清二楚,故意让本官去审旁人,他偏生去帮......眼下细细想来,真是思之令人发笑。”
说到这里,狄寺丞望向窗外,春风拂过院中的桃李树,花瓣簌簌飘落,他轻叹一声:“这周娘子啊......也算得偿所愿了。”
他望着漫天飞舞的落英,夸赞道:“长安的春日,真好啊。”
阳光灿灿。
查案嘛,有时候不需要深究到底。
大理寺狱门口,李默佝偻着背走出。
他抬手狠狠抻了个懒腰,仰头望着悬在头顶的日头,眯着眼长叹一声:“啊!太阳!我终于出来了!”
他用力嗅了嗅,风里混着桃花香和食堂飘来的肉香,肚子立刻“咕噜噜”狂叫起来。
也真是要饿晕了。
柴狱丞抱着胳膊立在不远处,见他这副模样,没好气道:“走了走了,赶紧回家去。”
小吏上前,要引他往前面外走。
李默忽然转头拽住柴狱丞的衣袖,急切道:“大人,怎、怎么突然放我出来了?我不是......不是认了杀人罪吗?芩娘呢?芩娘她怎么样了?”
柴狱丞皱着眉甩开他的手,“什么芩娘亲娘的,我听不懂。你走不走?再磨磨蹭蹭,我就把你再锁回去。”
李默被他一唬,当场噤声,忙不迭点头:“走,我走,这就走!”
他跟着小吏穿过廊道,拐进大理寺的前院时,瞧见陆珩正慢悠悠往食堂的方向走。
李默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狂奔而去,“少卿大人!少卿大人!芩娘,她......”
陆珩淡淡瞥了他一眼,平静道:“本官不知。”
李默急得满脸通红,“少卿大人,芩娘不能有事的,理应是我杀的人啊!”
他声嘶力竭的却未说完,便被陆珩打断。
“她活着,很好的活着。”
陆珩侧过身看他,目色沉沉:“你且好好读书。待功成名就,一切都说不定......眼下这般光景,你手无缚鸡之力,如何能护好她?”
李默怔怔地站在原地,眼眶红了,滚烫的眼泪滚落下来。
他抬眼望去,庭院里的桃树开得正盛,灼灼粉白压满枝头,春风一吹,花瓣簌簌飘落,沾了他满身。
十四岁的春日,也是这般桃花漫天。
他每次从学塾下学,背着沉甸甸的书箧,循着馎饦的香味进周家馎饦铺子。
芩娘做的馎饦很香,人也很好。
她身边的女儿坐在一旁玩小木车,满铺子的欢笑声。
他每每下学去吃馎饦,她端上来时还多会添些肉臊子,笑着说“读书郎费脑子,多吃点”。
那时的她,眉眼温柔,许是见惯了这样的半大少年,早记不清他是哪一个了。
天注定的吧。
时隔数年,竟又能重逢。
可他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空有一腔孤勇,连自己都护不住,遑论护她周全。
藏刀,洒酒,慌乱里的算计,深夜里又辗转难免,此刻想来竟有些可笑。
但很好。
她活着。
风拂过,落英沾了满身。
李默抬手抹去眼泪,跟着小吏出了大理寺。
陆珩跨进食堂时,沈风禾正在给案前的吏员们添饭。
他坐下,自己舀了些粟饭,夹了春笋。
待沈风禾路过时,他轻声问:“夫人,休沐日去放纸鸢吗?我特意一早去买了,燕子纸鸢。”
沈风禾手一顿,抬眼瞧他,“好啊,倒是好久没放过了。”
陆珩趁热打铁追问:“那眼下,你是不是原谅我了?”
沈风禾“嗬”了一声:“不知道。”
“那我侍候你可以不?”
陆珩凑得更近了些,讨好道:“端茶倒水揉肩捶腿,我样样都行。还有夫人喜欢的那样,我也可以的......”
沈风禾瞪他一眼:“闭嘴。”
什么那样。
哪样?
陆珩一点不恼,反而笑得更欢,继续道:“我会很努力的,保证侍候得夫人舒舒服服......”
“眼下是白日,你能闭嘴吗?”
沈风禾被他磨得没辙,伸手就夹了块最大的腊肉,“啪”地放进他碗里,“闭嘴!吃饭!”
这一声清亮,瞬间让食堂里的喧闹静了静。
吏员们纷纷转过头。
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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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阿禾:有蜜蜂叫来叫去
陆珩:陆瑾小人!
陆瑾:暗爽中
第52章
由于最近陆珩时不时的咋咋唬唬, 沈风禾便每日都在想用什么话蒙混过关,再在下值路上骂他几顿。
但有时两人并肩而立的模样,着实亲近。
实在是因为陆珩此人面皮厚, 秉承着——下次还敢。
可大理寺里的人哪个不是察言观色的老手,个个都是断案多年。
如今每个人看向陆珩的眼神多了几分耐人寻味的怪异。
今日饭堂的硬菜是糖醋小排。
案上的大盘里, 小排被炖得色泽红亮, 酱汁收得恰到好处, 黏而不腻。
夹起一块, 骨头轻轻一剔就下来, 肉质酥软入味, 酸中带甜, 甜里藏鲜。
一口下去, 满口都是浓郁的肉香与糖醋的清爽。
吏员们连啃带嚼,碗里的粟米饭扒得飞快, 吃了一阵,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闲聊。
庞录事捻着胡须,清了清嗓子, 朝着陆珩的位置怒了努嘴, “小孙啊, 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