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们,依旧被困在乐籍的牢笼里,永远也逃不出去。
泪水越流越凶,郑月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
她看着陆瑾,嘶哑道:“少卿大人,我们所求的,只是想做个普通人,脱离乐籍。可周文他毁了我们所有的希望!他该死,他真的该死!”
郑月的话声嘶力竭,剐在沈风禾心上,勾起了她一些不好的回忆。
她握紧了身侧沈清婉的手,连带着浑身都发颤。
沈清婉察觉到她的颤抖,反手轻轻摩挲她的手背,无声地安抚。
苏十四娘扶住摇摇欲坠的郑月,憎恶道:“少卿大人,他周文的恶,何止是骗曲子!”
人群中缩着肩膀,脸色惨白的排在最后的乐女婷婷,不过十二岁,眉眼间还带着些未脱的稚气。
“婷婷是我们这里最乖的,性子软,还没学熟几首曲子,就被他瞧上了。”
苏十四娘悲愤道:“上个月十八,他赖在坊里,喝得酩酊大醉,非要拉着婷婷进内室。婷婷吓得哭着求饶,他却一把按住她,嘴里污言秽语不堪入耳,说什么乐籍贱婢,生来就是侍候人的,能被他看上,是她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我们听到动静赶过去时,他正扯着婷婷的衣襟,那孩子的领口都被撕烂了,哭得快背过气去。”
苏十四娘的眼泪滚落,抬手抹了一把,“我们拼了命才把他推开,他还不依不饶,扬言要把婷婷强抢回去。若不是当时宾客众多,他顾及颜面,婷婷恐怕早就遭了他的毒手!”
她转头看向那些跪地的乐女舞姬,声音哽咽却坚定,“我们忍了他偷《庆云乐》,忍了他的羞辱,可他连一个十二岁的孩子都不肯放过!他仗着自己是太常寺的官,仗着我们是任人欺凌的乐籍,就为所欲为,视我们的尊严和性命如草芥,这样的畜生,难道不该死吗?”
婷婷被她的话勾起恐惧的回忆,哭出声来,断断续续地哽咽:“少卿大人,他......他好吓人......说要把我锁起来,一辈子伺候他......”
女子们的哭声愈发凄厉,悲愤与恐惧交织在一起,在少卿署内回荡。
苏十四娘抱着婷婷,泪水模糊了视线,“少卿大人,您说,面对这样的恶魔,我们除了拼了性命,还有别的路可走吗?”
陆瑾听了缘由,久久不回,长叹一口气。
“你那蜚蛭,是如何得到的?”
郑月垂眸望着地面,“是......卫郎给的。”
她与卫良相识,是三年前的事。西明寺的香火鼎盛,她常去西明寺烧香祈福,卫郎总在那里念经。
她常悄悄站在殿外旁听,一来二去,便熟了。
卫良生得不算周正,脸上带着天花留下的麻子,坑坑洼洼,平日里总低着头,不大与人说话。可他待她极好,每次去都会给她沏温茶,拿素点。
会在她蹙眉时,轻声念一段经开解。
卫良是喜欢她的,可他自卑,总觉得自己容貌丑陋。
郑月困在乐籍的枷锁里,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掌控,更不敢奢望什么情愫。
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却闭口不言罢了。
“庆云乐之事,本官会如实禀告天后,辨明曲谱真正归属。”
众人抬眼,泪眼朦胧地望着他。她们从未奢望过,这桩冤屈能被摆到天后跟前。
陆瑾的目光扫过一张张泪痕斑斑的脸,凝重道:“至于周文之死,律法之下,无人能凭私怨擅夺性命。”
“是我!都是我!”
郑月突然挣脱身旁之人的搀扶,将额头撞得地面砰砰作响,“提计谋的是我!放蜚蛭的是我!与她们无关!”
“与周文有仇的是我!是我当初瞎了眼,把他引荐给姐妹们!”
她与周文相识得早,没想到昔日那怀才不遇的举子,一朝成了新贵,就忘了根本。
“是我害了她们!所有罪责都该我一人承担!”
郑月朝着陆瑾连连叩首,“求少卿大人开恩,放了她们,她们都是被我连累的!”
“不是这样的!”
“我们是自愿的......”
郑月转过身制止道:“闭嘴,这件事跟你们没有关系!”
陆瑾静静看着她,开口问:“蜚蛭乃嗜血毒虫,性烈难驯,本官想,你也未必能完全控制它吧。”
“无论你用了什么方式诱引它,都是非常危险的。它毒牙锋利,一旦被缠上血肉,便死死咬住不肯松口,难以挣脱。”
陆瑾继续道:“所以,为了摆脱它,不被人察觉异常,你自己撕下了皮肉,对吗?”
这女子忍着撕肉的剧痛摆脱掉蜚蛭缠绕叮咬,不仅要在鼓上完成整场《金绡鸾回舞》,看着周文在鼓内咽气,还要强装镇定,继续在人前起舞,将这场谋杀伪装成天衣无缝的不在场证明。
郑月觉得,似是什么都瞒不过少卿大人。
被蜚蛭缠上的那一刻,钻心的疼痛几乎让郑月晕厥,可她知道,一旦停下,所有计划都会功亏一篑。她咬着牙,硬生生撕下那块被皮肉,将它挣脱开。
陆瑾语气复杂,“你想一人担下所有罪责,护着她们,这份心意可嘉。但大唐自有律法,是谁的罪,便由谁来担,既不会冤枉一个无辜,也不会放过一个有罪。周文之恶,本官亦会一并上奏,你们的遭遇,朝廷自有公断。”
主谋、帮凶、弃尸......一项项都是罪。
“带下去吧。”
陆瑾的声音落下,大理寺的吏员上前,将郑月等人依次带离少卿署。
蜚蛭连环案,牵扯太子别院吸血、乐籍冤屈的案中案,至此终于全部告破。
待人群散去,沈清婉便取出一方手巾,轻轻替沈风禾擦拭额角的汗。
沈风禾眼下还有些心绪难平。
待沈清婉也转身离去,少卿署内只剩二人。
陆瑾上前,将她搂进怀里,轻轻抚过她的发丝。
他低头,低沉而郑重,“陆瑾妻沈氏沈风禾,良籍。”
没关系。
他根本不会在乎这些东西,是阿禾就好。
“快回去吧。”
陆瑾松开搂她的手,从桌案里取出一方油纸包,递到她面前。
沈风禾抬眼,“这是什么?”
她凑近嗅了嗅,一股鲜醇的蟹黄香气迎面而来。
“张记一日限购五十份的,蟹黄毕罗。”
陆瑾看着她眼眸,知晓他引诱成功,嘴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阿禾,想不想要?”
沈风禾接过油纸包,“这个很难买的!”
张记的蟹黄毕罗用料扎实,蟹黄饱满,就是太难抢购。
“所以我下了朝就去排了,果真是人多啊。”
陆瑾说得云淡风轻,仿佛只是做了件再寻常不过的事。
清晨的长安街头寒风凛冽,大理寺少卿混在一众百姓里,规规矩矩排了近一个时辰的队,和他们争抢蟹黄毕罗。
真是要了命了。
沈风禾的嘴角终于抑制不住地上扬,方才脑海里一些不好的回忆随之烟消云散。
郎君,除了晚上总是逗弄她。
其实,对她挺好的。
“那我勉为其难地,也吃一些吧。”
陆瑾看着她的模样,低笑出声,“好了,先去饭堂吧,一会要吃晚食了。”
沈风禾点点头,小心翼翼地把油纸包揣进怀里,像揣着什么稀世珍宝,溜回了大理寺饭堂。
这可是一日只卖五十份的蟹黄毕罗。
超超美味!
陆瑾继续坐回案前。
他妻可爱。
早早倾慕。
饭堂内,香飘飘。
吴鱼端上胡桃蒸鸡,盘里卧着整只嫩鸡,外皮蒸得金黄莹润。
鸡身底下垫着胡桃,果仁吸饱了鸡汁,色泽油亮,让整道菜看着就清爽诱人。
众人围拢过来,吴鱼用筷子轻轻一挑,鸡皮便顺势裂开,露出底下细嫩的鸡肉。
肉质脱骨得恰到好处,连骨头缝里都浸满了香味。
庞录事先夹了一块,入口先是胡桃的果仁香,紧接着便是鸡肉的鲜嫩,蒸制得宜的鸡汁在撕扯中滑落,咸鲜中带着一丝胡桃的微甜,毫无油腻感。
当真是连骨头都想嚼一嚼,吸尽其中汤汁。
沈风禾也夹了一块尝,鸡肉非常鲜嫩,实在是美味。
陆瑾给狄寺丞倒茶,“案子终于结束了,这些日子多方叨扰狄寺丞。”
“这本就是大理寺分内事嘛。”
狄寺丞呷了一口茶,“只不过,至今都找不到卫良到底将吸来的血归置在了何处。”
陆瑾怔了怔。
“宜春别院,连晚辈无法进入。”
狄寺丞端着茶碗的手顿了顿,“这样啊......”
沈风禾端着两只碗走过来,一碗搁在狄寺丞面前,一碗递到陆瑾手边。
狄寺丞收回思绪低头一瞧,自己碗里摆着只油光锃亮的鸡爪和几块鸡肉,而陆瑾碗里却是块肥厚饱满的鸡腿,底下还铺着满满一层胡桃仁。
他开口笑道:“哎哟哟,吴鱼这蒸鸡分的倒是看人下菜碟,怎本官吃鸡爪,陆少卿倒能吃上鸡腿了。”
沈风禾听了这话也跟着笑,“实在没办法啊狄大人,才端出来,大家伙儿抢得太快,就这还是我虎口夺食抢来的呢。”
狄寺丞哈哈一笑,拿起鸡爪就啃了起来,边嚼边道:“那也成,本官就爱啃这鸡爪,筋道入味,越啃越香!”
陆瑾低头看向自己碗里,只见油亮亮的鸡腿旁堆着不少胡桃,果仁饱满,吸足了鸡汁。
他悄悄凑到沈风禾耳边,“阿禾,我这碗怎放了这么多胡桃?”